
2025 年 11 月 3 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林業和草原局發布《 新疆喀什地區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建設二期工程項目》招標公告,預算 1445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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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1445 萬元。
第一包:893.21 萬元;
第二包:251.36 萬元;
第三包:300.43 萬元。
采購需求:本項目分三個包,本項目主要是喀什地區林業和草原局建設一批森林火災智能監控系統、撲火隊伍與裝備能力、防火阻隔系統和基礎設施,包括新建云臺塔、防火檢查站、物資儲備庫、消防儲水池以及配備相關防滅火設施設備等。
終止公告
2025 年 11 月 26 日發布終止公告, 因本項目第二包收到投訴,根據財政局轉發的暫停采購活動通知書,經采購人同意該項目做終止處理。
投訴處理結果
2025 年 12 月 4 日, 喀什地區財政局發布《 喀什地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KSDQZFCG(GK)2025-104) 》。
一、項目編號:KSDQZFCG(GK)2025-104
二、項目名稱:新疆喀什地區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建設二期工程項目(第二包)
三、采購日期:2025-11-03
四、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喀什新達共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 1 :喀什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被投訴人 2 :喀什地區林業和草原局
五、基本情況
喀什新達共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喀什地區林業和草原局及喀什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11月17日就“新疆喀什地區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建設二期工程項目(第二包)”(采購項目編號:KSDQZFCG(GK)2025-104)作出的質疑答復,于2025年11月25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訴事項:被投訴人在質疑答復中提供不實信息,誤導采購進程,損害政府采購公平性。
六、處理依據及結果
采購文件設置不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規定,投訴事項成立,依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投訴人對采購文件提起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經查證屬實的,應當認定投訴事項成立。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采購結果的,財政部門按照下列情況處理:(一)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之規定,本機關決定:
項目廢標,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七、其他補充事宜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 日內依法向喀什地區行政公署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喀什地區財政局
2025 年 12 月 04 日
(二次)招標
2025 年 12 月 15 日發布(二次)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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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結果
2026 年 1 月 10 日發布中標結果,如下。
第一包: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 7361154.5 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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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報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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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海康、尚上新能源、華絡通信、圖騰、聯想等
中標候選人:
第一: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7361154.5 元
第二: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7580000 元
第三:鐵塔智聯技術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報價:7680000 元
第二包:成都縱橫大鵬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 2088000 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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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候選人:
第一:成都縱橫大鵬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2088000 元
第二:湖北卓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2149000 元
第三:成都時代星光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1867820 元
第三包:歐盾科技有限公司 2191260 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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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候選人:
第一:歐盾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2191260 元
第二:新疆德梳森林防火裝備有限公司
報價:2281856 元
第三:喀什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報價:1897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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