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潞城區法院公開集中宣判一批涉跨境電詐回流案件,20名被告人以偷越國(邊)境罪、詐騙罪等罪名被定罪量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三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6000元至2萬元不等。此次公開集中宣判,有力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打擊跨境電詐犯罪、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
■案情簡介
被告人陳某某、周某某、張某某等20名被告人,有的是為了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偷渡出境、有的是結伙偷渡出境,出境后便先后進入電詐園區從事電信詐騙活動。
詐騙公司分工非常明確,自上而下設老板、總監、組長、組員,另有專門負責財務結算等人員。詐騙初期,犯罪分子會通過聊天軟件組建群聊組,持續數月進行養號為后續實施詐騙做前期準備工作。其中,小組組員負責“養號”,保持賬戶的活躍性;小組組長負責統計組員“養號”情況,“炒群”人員負責烘托群聊氛圍,總監負責監督小組的“養號”工作。一切就緒后,便通過聊天軟件騙取被害人入群并培養信任度,而后以高息等手段騙取錢財。
此次集中宣判的20名被告人,年齡大多集中于24歲至38歲之間,多數人是通過熟人介紹、網絡招聘等渠道,被“高薪工作”“輕松賺錢”等話術誘騙至境外。出境后,便受到犯罪團伙的控制,接受統一話術培訓,偽裝成各類身份,按照團伙所提供的“腳本”,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對特定人群實施虛假股票投資等詐騙活動。這些被告人本想著靠偷渡境外從事“高薪”工作,未承想“淘金”未成,卻身陷囹圄,最終難逃法律的懲罰。
■法官說法
廣大群眾,特別是年輕人,要增強法律意識和防范意識,切勿輕信所謂“境外高薪招聘”信息。出國務工必須選擇正規勞務渠道,辦理合法出入境手續,對于聲稱“包辦簽證”“免費接送”“高回報低門檻”等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任何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無論發生在境內還是境外,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人民法院將繼續保持打擊跨境電詐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決斬斷跨境電詐犯罪鏈條,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潞城區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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