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浙江之聲”設為星標,更容易找到我們
來源:新華社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
上海市稅務部門依法對“拼多多”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進行處罰
記者1月2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獲悉,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平臺運營主體)未按照《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要求報送涉稅信息,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雖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該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介紹,《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在2025年發布實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稅務機關在2025年11月依法對其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就此,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處以10萬元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互聯網平臺企業未按照規定報送涉稅信息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