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安在線1月20日報道,上海一女子發視頻稱目擊鄰居小姐姐被一家人圍毆,上前幫忙作證也被打傷。
女子稱事情發生在1月18日,當天下午3點,其男友在住所樓下目擊遛狗的女鄰居被多人圍毆,狗狗被多次踢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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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畫面
發視頻的女子講述事情經過:鄰居小姐姐牽繩遛狗遇到一家四口,狗狗沒有攻擊或撲咬的意圖,4人中的女性突然大叫一聲,鄰居小姐姐被嚇了一跳,說了一句“嚇到我了”,結果被對方辱罵,雙方爭執了幾句。
鄰居小姐姐想要離開時,對方追上來毆打。男子說狗嚇到了自己孩子,并報警稱狗咬到了小孩。后續警方調取監控,未見狗狗撲咬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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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談事發經過
女子想幫忙給鄰居作證狗沒咬人,男子又喊人過來一起毆打女子和鄰居小姐姐,“報警后揚言要殺狗,瘋狂威脅辱罵”。
女子稱被擊打面部,口腔內側出血,下頜腫起。鄰居小姐姐面部疑似有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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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打傷
1月21日,女子發視頻稱警方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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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發視頻稱警方已立案
網友評論
Jelly:遛狗牽繩了,也有狗證,嚇沒嚇到可以看監控!要是真嚇到了你報警,一家子圍毆一個女生屬實有點過分! 奈斯NX:明明是人嚇到狗了,不是誰叫誰有理,希望嚴懲這種無理取鬧的人。 zzt:狗狗都被打成這樣了也沒還擊,說明很乖的。 那個女孩兒:我只看到了狗狗很乖,這家人尋釁滋事還恐嚇人家!小姐姐應該追究他家的責任才對。 招財:牽不牽繩可以調監控去告,打人就是一萬個不對,還一家人圍毆,太過了。
延伸閱讀
近日,曾引發網友關注的 “重慶一男子稱因質問女子遛狗不牽繩被打”一案塵埃落定,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打人者王某上訴,維持原判。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25年2月24日,王某攜帶其寵物狗 “哈士奇”在小區中庭玩耍時,因未給狗牽繩,與從此處路過的被害人劉先生發生爭執。王某持手機將劉先生的鼻子打傷,劉先生傷情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9月23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審判決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訴。
12月5日,劉先生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11月2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先生稱,他鼻子受傷治療后留下后遺癥,下一步將對王某提起民事訴訟,索賠醫療費等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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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
男子提醒女子“遛狗要拴繩”
被打成輕傷二級
“現在我的鼻子留下了后遺癥,鼻梁骨撐不起來,一擤鼻涕就疼,總感覺里面是空的,還留了疤痕。”劉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該事件對其工作和生活造成極大影響,鼻部功能性損傷已不可逆,還給他帶來沉重精神打擊。事發后,他被確診為創傷后應激障礙、抑郁及焦慮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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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的焦慮抑郁診斷證明書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2月24日晚,劉先生牽著朋友的狗,獨自在重慶某小區行走時,突然被兩只未牽繩的狗追趕,不慎跌倒在小區綠化帶中。劉先生提醒對方“遛狗還是把繩子牽了”,反遭其中一名狗主人王某回懟、辱罵,雙方隨后發生爭執。“她打了我一耳光。隨后我拿手機錄視頻取證的時候,她又搶我手機,并用手機狠狠砸我面部,導致我鮮血直流。在我報警后,她又打了我。”
事發后,劉先生經醫院檢查,其鼻梁骨骨折,面部多處受傷。紅星新聞記者曾試圖聯系涉事狗主人王某,但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經法醫鑒定,劉先生的損傷屬輕傷二級。案件隨后由治安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并進入公訴流程。7月31日,該案件由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受理審理。
女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一年
上訴請求二審改判
一審法院查明,2025年2月24日22時45分許,被告人王某攜帶其寵物狗“哈士奇”在某小區中庭玩耍時,因未給狗牽繩,與從此處路過的被害人劉先生發生爭執。劉先生遂拿出手機錄像,王某在阻止其錄像過程中,持手機將劉先生鼻子打傷,致其上頜骨額突骨折、鼻中隔及雙側鼻骨骨折。經鑒定,劉先生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3月21日,經民警電話通知,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但到案后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于次日離開辦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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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的鼻子被打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故意傷害公民身體健康,造成一人輕傷的后果,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身體健康權利,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一審判決后,王某不服上訴至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王某提出,本案無直接證據證實其故意毆打劉先生,不能排除劉先生系在二人爭執拉扯過程中誤傷,其不構成故意傷害罪,請求二審改判。
二審裁定駁回女子上訴
被打者稱將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經查,證人鄭某某的證言、被害人劉先生的陳述、上訴人王某的供述,以及王某的微信聊天記錄,均能證實劉先生鼻部傷情系在與王某爭執過程中受擊打所致,王某的行為與劉先生的傷情之間具備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系。
法醫學鑒定意見亦證實,劉先生的損傷特征符合具有接近直角、厚度較薄的鈍性致傷物一次性暴力、方向由右上向左下直接作用鼻根部所致。王某辯稱其為抵擋劉先生揮拳,遂由下朝上進行格擋,不排除在此過程中誤傷劉先生,該辯解與查明的事實及在案證據不符。王某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卻放任該結果發生,主觀心態為間接故意。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二級,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故該上訴意見不成立,不予采納。綜上,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11月2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2月5日,劉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于12月4日收到二審裁定書,“被打傷后我已花費不少治療費用,目前正在準備相關材料,下一步將對王某提起民事訴訟,索賠醫療費等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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