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21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發布了罰單,劍指匯通信誠租賃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陸某春。
罰單顯示,匯通信誠租賃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反征信管理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對其罰款228萬元;對匯通信誠租賃有限公司消保部(客服部)陸某春,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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