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遛狗被一家人圍毆了,警方給了通報,因“孩子被狗嚇”的問題,雙方發生爭吵,隨后女子被一家人追著圍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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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里并未說,到底是真被狗嚇到了,還是對方在“假想”,這就成了大家的爭論點,網友紛紛表示有反轉,但大家卻一致忽略了兩個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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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不難理清:近日,上海一女子遛狗,女子出電梯準備遛狗,對方四人等電梯上樓,電梯口空間狹窄,難免就會碰上,這也是引發沖突的“導火索”,警方通報里也說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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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里可以看出,女子牽的狗是中型犬,但可以肯定女子是牽了狗繩的,而且狗繩也符合規定,但具體狗有沒有朝對方叫,那就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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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叫了,根據一些孩子受驚嚇程度不同,害怕屬于正常現象,但如果沒叫,只是從孩子身邊經過,家長因孩子有躲避動作,就認為受到驚嚇了,這就是在“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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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女子有目擊證人,可以證實當時女子的狗并未觸碰到孩子,也沒有發出狗叫聲,只是從身旁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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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不是“孩子受驚嚇”的問題,那是什么?相信不難判斷,是喜歡狗和不喜歡狗,這兩類人群積怨已久的矛盾。
不喜歡狗的人,即便從他身邊經過,都會覺得空氣瞬間凝固,覺得自己接受不了,加上狗咬人事件頻發,文明養犬的規則也時常被忽視,極少數養犬人的不文明行為,使得所有文明養犬人背鍋、接受非議。
喜歡狗的人,希望能多給些空間和理解,能夠善待小動物,但又容易對狗產生寵溺心理,從而忽視不喜歡養狗人群的感受,狗畢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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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事件中,多數根本原因都在這,評論區所謂的反轉,也多數集中在“狗嚇孩子”這一問題上,可就事論事,這次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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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家卻忽略了兩個重要問題:
第一,對方不僅打了養狗女子,就連無辜的證人也一起打了,說兩句解解恨就過去的事,為什么要動手?護子心切可以理解,恐怕孩子見父母動手打人,比被狗嚇到的恐懼,還要嚴重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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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多數權威媒體報道,報警后男子仍然囂張,威脅恐嚇女子,這就讓人想不通了,情緒能如此失控?正常情況聽到報警,原地等警方來解決就可以了,為何還要追著人打,言語威脅恐嚇,是控制不住情緒,還是根本就無視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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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施行,被稱作“史上最嚴”的養犬條款,養犬人行為一旦觸犯,自會納入治安處罰范疇,何須你們私自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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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憤怒并不能解決問題,此事件中很明顯,遛狗是合法行為,打人則明確是違法行為,勢必會受到法律嚴懲,有律師認為,該男子行為已經觸及故意傷害,恐怕不會被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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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家規國有國法,誰都想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勢必會讓我們每個人,被迫處在一個危險的環境之下,鄰居見面都冷眼相對,沒有人與人之間的包容和理解,這世間豈不是充滿隔閡與戾氣?
我們要明白:公共空間的秩序,不由拳頭決定,而由法律裁定。只有當每個人都明白,動手的代價遠高于溝通的成本,社會沖突才可能真正回到理性和安全的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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