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湖南永州男子杜某為了報復同村村民陳某,拿刀捅向陳某妻子和孫子,致陳某的3歲孫子死亡,陳某妻子重傷……近日,杜某被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至此,發生在2023年7月的這起命案有了最終結果。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出生于1970年的杜某是湖南省道縣某村村民。2023年7月11日清晨,杜某因瑣事與同村村民王某發生糾紛,持尖頭菜刀將對方砍致輕微傷后逃至山中躲避。次日中午12時許,杜某帶著尖頭菜刀準備去派出所自首,路過同村村民陳某家門口時,想起2017年因農田排水問題與陳某發生沖突一事,當時杜某被判刑并賠償,于是杜某心生報復。當時,陳某3歲的孫子小亮正在門口玩耍,杜某上前持刀刺割小亮的腹部和頸部。陳某妻子聞聲出門阻攔,被杜某推進堂屋連續捅砍數刀。隨后,杜某還追趕陳某的三名孫女,沒追上后騎摩托車逃離。逃跑途中,杜某被重型牽引車撞傷,后被警方抓獲歸案。最終小亮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陳某妻子重傷。
2025年3月,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杜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判令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11萬余元。杜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25年7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多名證人證言與現場血跡物證相互印證,證實杜某存在追趕陳某孫女的情節;其逃跑方向與派出所相反,其在發生車禍后未主動報警,不構成自首,僅構成坦白。此前鄰里糾紛已依法處理,被害方無過錯。杜某持刀入戶捅刺無辜婦孺,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6年1月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杜某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近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系上小亮父親,他感慨地說:“終于有結果了。”關于此案更多詳情,1月19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系了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值班室,對方讓記者聯系該院宣傳教育部門,記者多次聯系,但截至1月22日記者發稿時,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文中被害人及家屬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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