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不說,小作坊下料就是猛啊……
隨著越來越多的新能源汽車紛紛進入報廢階段,對于占車價大頭的電池,很多人就想著如何榨干最后一絲價值。
據@每日財經新聞 報道:一位動力電池回收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送至拆解廠的新能源汽車中大約有80%缺失動力電池。
貝殼財經:“根據調研測算,小作坊的回收價格比正規企業高出10%-15%都能賺到錢。舉例來說,可能大企業按照100元的價格收,但綜合成本后不賺錢,而小作坊即便以110元的價格回收都能有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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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每經網
這些被截流的電池,部分被小作坊給拿去通過分解、拼裝和焊接等工序后改造成了電動車電池。
雖然價格比市面上的新電池便宜,但是安全保障這塊就不要想了。
拆機電池咋來的,來之前有沒有問題,整個重組過程操作有沒有隱患……任何環節出點小失誤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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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微博 @新浪財經
至于為啥能被這些小作坊搞到電池,還是因為咱們此前主要是采取“梯次利用”的標準。
電動車動力電池的核心是鋰離子電池,其高能量密度和循環壽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衰減。
當電池容量下降到設計容量的80%以下時,它便不再適合在乘用車上作為主動力來源,但這并不意味著電池“徹底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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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微博 @財新網
實際上,根據技術資料顯示,這類退役電池往往仍具有大量剩余能量,有的甚至能保留約80%電容量,這為“第二生命周期利用”提供了想象空間。
容量比較大的,就將其用于儲能系統、微電網、充電站、建筑能量存儲等場景。
容量實在是太低的,就直接將電池拆解、破碎、提取其中的鋰、鈷、鎳等有價值材料,再加工用于新電池生產。
不過,就在最近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全鏈條監督管理,構建規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 1 月 16 日宣布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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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直接劃重點
一是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產、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重點設計“車電一體報廢”制度,明確報廢新能源汽車時應當帶有動力電池,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認定為車輛缺失(需要說明的是,此項規定不適用于換電車型等情況,適用于換電等新模式的具體管理辦法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
二是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強化對產業鏈上每一個環節的監督管理。
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建設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
總而言之,隨著新規的“硬核”落地,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帶的“手搓電池”生意怕是要徹底涼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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