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林林
近日,部分貴州茅臺生肖酒“馬茅”因外包裝上一處文字細節受到市場關注。記者查詢某二手交易平臺發現,該批次所謂“錯版馬茅”已被不少賣家以“絕版”“原箱現貨”等名義上架銷售,標價從幾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
北京中銀(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梁利波律師就此分析指出,盡管茅臺官方未直言該批次產品存在“問題”,但其主動提出為相關消費者提供免費更換或修改外包裝的服務舉措,在法律層面已經確認了這批產品具有“可更正”的屬性。這意味著,這批酒在流通時,天然附帶著一項由廠家提供的免費狀態更正權利,這是判斷后續市場交易是否合法的基礎前提。
![]()
梁利波律師強調,在此類二手銷售中,銷售者(包括高頻銷售的個人)是否充分、真實、全面地披露商品的關鍵信息,構成了核心的法律風險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商品的真實情況。對于“錯版馬茅”的賣家而言,至少負有兩項核心的告知義務:
其一,必須明確告知買家,該產品外包裝上的特定字樣(如報道中提及的“昴”字)與茅臺官方后續修改后的標準版本存在不一致的情況。
其二,也是至關重要的一點,必須明確告知買家,貴州茅臺公司已為該批次產品提供了官方的免費更換或修改渠道。
![]()
“如果賣家在銷售過程中,未能同時、醒目地披露這兩點信息,尤其是刻意隱瞞了‘可以免費通過官方渠道更換為正品’這一核心消費者權益,僅僅片面強調‘錯版’‘絕版’等概念以炒作其稀缺性,那么就涉嫌構成了虛假宣傳。”梁利波表示,“更進一步,若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誘導消費者支付遠高于正常市場流通的茅臺生肖酒(標準版)的價款,其行為便可能被認定為消費欺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若構成欺詐,消費者不僅可以要求退貨退款,還有權依法主張“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