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電動自行車在新疆城鄉交通中的普及,其管理與登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新疆對2020年發布的《新疆公安機關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行了全面修訂,新規將于2026年2月15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訂解決哪些問題,有哪些重要變化,將如何落地落實?1月19日,記者采訪了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車輛和駕駛人管理支隊車輛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孫蓓蓓。
問:此次修訂《規定》的背景是什么?主要目標有哪些?
答:修訂背景源于三方面變化:一是技術標準更新,2025年9月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調整了整車質量、尺寸限值等關鍵指標;二是營商環境改革深化,要求公安政務服務持續優化;三是國家管理政策調整,如CCC認證全面替代目錄管理、蓄電池編碼納入登記等。
修訂目標包括:銜接新國標與政策要求,簡化登記流程,強化安全監管,并通過規范服務提升群眾辦事體驗,推動電動自行車管理更加法治化、精細化。此次修訂,既是響應國家政策與技術標準更新的必要之舉,也是提升治理能力、優化民生服務的積極實踐,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有序運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問:新規有哪些重要調整?
答:此次修訂涉及登記內容、查驗標準、服務點設置及監管機制等多方面調整,旨在提升管理效能、優化政務服務,并強化電動自行車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
主要調整有四方面。一是登記事項擴充:增加CCC證書編號、電動機編碼、蓄電池識別代碼,更換電動機需辦理變更登記;二是取消目錄管理:依據國家CCC認證要求,刪除原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相關登記條件;三是淘汰超標車輛:3年過渡期已結束,超標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和上路;四是明確異地注銷:車輛遷出新疆轄區須辦理注銷登記。這些變化強化了車輛身份唯一性管理,從源頭防范非法改裝,并順應了國家標準統一化趨勢。
問:車輛查驗和登記流程有哪些優化?
答:查驗項目更精準,要求按照新國標對車輛尺寸、質量、編碼、電池等關鍵項目進行核查。流程優化體現為“減材料、增效率”,不再收取身份證明復印件,改為系統采集影像資料,減少群眾紙質材料準備工作。通過規范查驗標準,旨在提升登記準確性和效率,避免違規車輛流入市場。
問:新規對帶牌銷售點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新規進一步規范服務點設置與管理。一是調整委托范圍,刪除委托街道辦事處、交管站辦理登記的表述,明確公安交管部門主體責任。二是設定服務條件,要求服務點具備固定場地、設施及專業人員,確保服務能力。三是強化宣傳義務,服務點需自愿承擔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職責,并在顯眼位置公示政策。這些要求旨在提升服務標準化水平,同時將登記點拓展為安全教育前端陣地。
問:在監管方面,新規如何加強全鏈條管理?
答:新增“監督管理”專章,構建三層監管機制。一是內部監督,公安交管部門通過日常檢查、數據分析、檔案抽查等方式,對登記業務進行全程監督管理。二是外部問責,對違規辦理登記的服務點,可暫停或取消其業務權限,并依法追責。三是部門協同,登記中發現車輛參數不符或非法改裝線索,須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該機制強化了部門聯動與責任追溯,助力形成“登記—使用—監管”閉環管理。
問:對車主有哪些溫馨提示?
答:一是購車環節:務必選購符合新國標(GB17761-2024)且具備CCC認證的車輛,保留好合格證、購車發票。二是登記時限: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攜身份證明及車輛資料前往就近服務點辦理注冊登記,網點可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三是使用規范:上牌后方可上路,建議購買保險,定期檢查車輛,騎行時佩戴頭盔,遵守交通規則。四是變更手續:車輛轉讓、顏色更改、電動機更換或滅失時,需在30日內辦理相應登記業務。五是警惕違規:切勿購買“三無”或改裝車輛,避免因無法登記造成損失。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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