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錢就不配當粉絲。”
在某個隱秘的“飯圈”社群里,這句話成了不成文的規定。一個2007年出生的孩子,短短數月消費近15萬元,僅一個月就在某明星周邊店鋪豪擲6萬余元——直到母親發現銀行卡異常,這場未成年人的“氪金”狂歡才被按下暫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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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孤例,而是一場正在發生的、針對金錢觀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的系統性“圍獵”。
“為愛發電”背后的商業陷阱
1999年出生的阿偉是某偶像應援團隊負責人,他經營著一家線上店鋪,表面出售明星周邊,實則變相為明星打榜集資。當明知購買者是未成年人時,他選擇了放任——最終被法院判決返還4萬余元。
“這不只是消費,而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情緒交易。”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教授張鴻巍一針見血地指出,“飯圈”欺凌實則是通過算法和組織化手段實施的“圍獵”。
在封閉的粉絲社群里,消費能力成了衡量“忠誠度”的標尺。未成年人被裹挾進“為偶像花錢就是參與其成長”的邏輯中,在競爭心態和情感投射的雙重驅動下,他們展現出驚人的消費能力——以及驚人的脆弱性。
當追星成為“網絡欺凌”
“不花錢就不配參與、不夠忠誠”——這種精神重壓下,消費早已偏離興趣本身,成為維持群體身份、避免被邊緣化的手段。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指出,這類行為不斷利用不同平臺的產品功能,變得更加隱蔽。社群封閉性讓外部觀察變得困難,而變異的話術和集資方式則如野草般在監管的縫隙中生長。
更令人擔憂的是心理風險。某互聯網公司未成年人保護專項研究員謝筱莉警告,當未成年人將大量時間、情緒和金錢投注在偶像身上,一旦遭遇“塌房”,情感寄托的突然崩塌可能導致強烈的心理失衡。這種傷害,遠比經濟損失更難修復。
隱秘角落的長期攻堅戰
治理這類亂象面臨雙重困境:一是技術識別難題,異常集資行為往往披著合法外衣;二是跨平臺協作的復雜性,不良行為如水流般在平臺間遷移。
劉曉春建議,除了提升技術識別能力和加強監管部門與平臺協作外,更應將法律法規的完善提上日程。目前,我國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方面已有進步,但針對“飯圈”特定亂象的精準治理仍需加強。
法院的判決已經釋放了明確信號:明知消費者是未成年人仍誘導大額消費,法律不會坐視不管。南京鼓樓區法院的判決為類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參考。
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重拳”
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沒有單一解藥。
家長需要更主動地關注孩子的網絡消費行為,建立開放的溝通渠道;學校應加強媒介素養教育,幫助孩子建立理性的消費觀和偶像觀;平臺必須承擔主體責任,通過技術手段識別和攔截異常消費模式;監管部門則需完善法律法規,讓治理有法可依。
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重塑一種文化:追星的本質是欣賞與共情,而不是消費能力的比拼。 健康的粉絲文化應該鼓勵理性支持、創意表達和共同成長,而不是將情感關系簡化為金錢交易。
每一個被“飯圈”亂象裹挾的孩子背后,都是一個需要被看見的家庭,一個需要被填補的監管缺口,一段需要被正確引導的青春。
為青少年建好“防火墻”,筑牢“法治網”,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教育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如何守護其未來的根本問題。當我們的孩子不再需要用金錢證明愛,當偶像產業回歸到作品和品質的良性競爭——那時,我們才能真正說:我們為下一代營造了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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