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作為廣東省“十三五”、“十四五”重點建設項目的惠龍高速提前建成通車。這條串聯龍門與惠城、全長60.9公里的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被寄予構建惠州“1小時經濟圈”、助力區域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大局的厚望。然而兩年過去,這項頭頂光環的民生工程背后,卻暗藏一起涉案金額達336萬余元的工程勞務款拖欠糾紛,涉事各方推諉扯皮,農民工工資支付事宜陷入羅生門,關聯企業的利益糾葛更讓整個事件迷霧重重。
“項目通車已近兩年,鴻高集團拖欠的工程勞務款仍未結清,導致上百名農民工勞務報酬無法足額發放,公司經營已陷入困境。”廣東許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許永公司”)負責人許永向媒體出示了一份落款為2025年12月9日的情況說明,字里行間盡顯焦灼與無奈。這份遞交至惠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惠州交投”)的說明,也為這場持續已久的農民工工資糾紛揭開了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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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履約卻遭欠款 農民工多次維權討薪
時間回溯至2021年5月,許永公司與廣東鴻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鴻高集團”)達成合作,承接惠龍高速第二合同段邊坡防護勞務工作。按照合同約定,許永公司需嚴格依照項目施工標準完成勞務作業,工程竣工通車后,鴻高集團應足額支付工程勞務款。
許永介紹,公司組織施工隊伍奮戰兩年多,于2023年10月1日完成全部勞務作業,確保項目如期竣工。當年10月31日,雙方完成正式結算,確認結算總金額為1987.87萬元,鴻高集團在項目完工時僅支付了部分款項,占比不足結算總額的70%。“截至目前,仍有336.55萬元工程勞務款被拖欠,時長已超過兩年。”許勇說,兩年來公司多次通過函件、面談等方式催款,鴻高集團始終以各種理由拖延,拒不履行付款義務。
工程勞務款的長期懸空,給許永公司帶來了致命打擊。“這筆錢可是一百多名農民工的勞務報酬,我們沒錢給工人發工資,只能一次次安撫、墊付。”許永坦言,因工資拖欠問題,農民工曾多次聚集維權,不僅擾亂了公司正常經營秩序,也讓惠龍高速項目的社會聲譽受影響。同時,大額資金被占用導致公司資金周轉失靈,后續業務拓展陷入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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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探訪遇推諉 會議室對峙無結果
為探尋事件真相,媒體于1月14日展開實地探訪,卻遭遇了一場“踢皮球”式回應。當日上午,記者前往惠州市國資委詢問相關情況,一名負責人表示,已向惠州交投核實,稱該筆款項已結清,具體細節需聯系惠州交投,并提供了聯系電話。
下午,媒體依據該電話聯系到惠州交投辦公室工作人員,當提出查看工程結算單時,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需咨詢下屬的惠州惠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稱“惠龍高速公司”),隨后將媒體帶至會議室等候。大約一小時后,惠龍高速公司與鴻高集團的工作人員才到場,而后將溝通地點轉移至惠州交投路橋投資有限公司會議室。
溝通會上,雙方就款項性質歸屬產生激烈分歧。鴻高集團一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農民工工資”已全部結清,拖欠的是工程款,與工資無關“。對此,許永公司負責人當場予以駁斥,稱工程驗收后,鴻高集團明確要求必須先提交農民工工資結算單,否則不予結算工程款。“我們按要求提交后,不僅工程款沒拿到,農民工工資也因資金短缺無法足額支付,這分明是設套欺騙。”最終,這場多方對峙在爭議中不歡而散,問題仍無進展。
股權交織露疑點 關聯交易涉嫌違法
媒體通過數據查詢發現,涉事各方的股權關系錯綜復雜,暗藏關聯交易嫌疑。惠龍高速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0日,注冊資本1億元,股東包括惠州交投路橋投資有限公司(持股46%)、廣東鴻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8%)、鴻高集團(持股8%)及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持股8%)。信息進一步顯示,鴻高集團為鴻發集團下屬企業,二者構成關聯關系且實際控制人存在重疊。
這種股權交織意味著,作為項目施工方的鴻高集團,同時是項目業主單位惠龍高速公司的股東,形成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局面。法律人士表示,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不得利用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若鴻高集團通過關聯交易在項目中牟取私利,導致工程款拖欠,已涉嫌違法,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惠龍高速作為惠州交投實際控股的重點項目,本應踐行“構建和諧平安高速路”的使命,卻因關聯企業糾紛陷入信任危機。媒體了解到,該項目歷時2年9個月建成,建設期間不僅克服了疫情防控與復雜地質條件的雙重挑戰,還創新應用多項施工技術,然而項目光鮮業績背后暗藏的資金結算亂象,與其一貫塑造的正面形象形成強烈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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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紅線不容觸碰 監管責任亟待落實
此次糾紛中,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成為核心焦點。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因建設單位未按約定撥付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建設單位應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第三十條明確,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追償。
法律人士指出,無論款項性質是工程款還是工資,鴻高集團拖欠行為已成為農民工工資支付困難的直接原因,理應承擔相應責任。惠龍高速公司作為項目業主單位,惠州交投作為控股投資方,均負有督促付款、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監管責任,不能以“已結清”“需問下屬公司”為由推諉扯皮。
截至發稿,對方未給出正式書面回應。許永公司負責人表示,已準備好結算憑證、合同文件等全部證明材料,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督促鴻高集團付款,或協調惠州交投代付欠款,妥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
一條承載區域發展希望的高速路,不應被拖欠的工程款絆住腳步。這場持續兩年的糾紛,不僅關乎上百名農民工的切身利益,更考驗著相關企業的誠信底線與監管部門的履職能力。
本案中廣東鴻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既是項目資方惠龍公司股東之一,又是項目總包建設單位。此次因關聯交易造成的農民工欠薪事件將如何處理?媒體將持續追蹤事件進展,關注款項支付與農民工權益保障情況。(圖文/魏民生)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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