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上有一位博主說:我向全網聲明,以后不管誰說代表14億人,都別包括我,因為我沒授權,沒簽字。我是一個有思想的人,有自由意志,不是一個數字。有人習慣于以集體的名義模糊個人的存在。
這類言論我見多次了,說得煞有介事,像真的一樣。
但是他沒有舉出具體的例子來,因為說話寫文章公然聲稱自己代表全體中國人的事情其實是很罕見的,這么做一般會認為發言者有病。人們通常說的“中國人如何如何”都是一般而論,并沒有絕對化的意義,發言者也沒想代表誰。比如有人說,我們中國人講道德,他肯定知道中國人中有不講道德的。又比如魯迅說:“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他也絕不是說每個中國人都如此,誰也不會那樣理解。這屬于不言而喻的常識。
在法律意義上代表全體國民表態的,通常是權威的政府部門,比如外交部。即使這種表態,也不能、且不必代表每一個國民,這也是常識。比如當年中國政府對抗日戰爭的表態:“如果戰段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皆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 ”中國人也都知道,這話肯定代表不了“獨立思考”的汪精衛之類的漢奸。西方國家因為社會撕裂嚴重,更是做不到統一思想,然而他們的政府發言人不也還是要代表全體國民發言嗎?可見,要求任何概括性的發言必須征得每一個人的同意和簽字畫押是很荒謬可笑的。
極端個人主義者為了吹脹個人,竟然采用了如此違反常識的論述方法,真讓人哭笑不得。
202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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