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收到粉絲私信:“博主!老板突然給我漲薪1000,財務催著讓我趕緊做個稅扣除確認,說不然1月份工資要扣很多稅,到手反而少了,這是真的嗎?”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種“甜蜜的煩惱”:漲薪、發年終獎本是開心事,結果看到工資條上的個稅扣除額,瞬間笑不出來——明明收入漲了,到手工資卻沒漲多少,甚至出現“漲薪后到手反而少”的情況。
其實這不是公司算錯了,也不是財務故意“多扣錢”,而是個稅的“累計預扣法”和專項附加扣除規則在起作用。
作為常年跟個稅打交道的財稅工作者,今天就把工資、年終獎的個稅計算邏輯講透,教你做好扣除規劃,合法合規少繳冤枉稅,讓漲薪的錢真正落到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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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工資個稅怎么算?為什么1月可能扣得多?
首先要明確:工資個稅不是按“當月工資”單獨計算,而是采用“累計預扣法”,簡單說就是“越往后,稅率可能越高”。
1. 工資個稅核心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 =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累計減免稅額 - 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累計收入 - 累計免稅收入 - 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月×累計月數)- 累計專項扣除(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 累計其他扣除
2. 1月工資扣稅多的2個原因
- 原因1:漲薪后收入基數提高,直接跨入更高稅率檔。比如原來月薪8000元,適用3%稅率;漲薪后9000元,扣除5000元起征點、社保公積金后,應納稅所得額可能仍在3%檔,但部分人若疊加年終獎,可能直接跳到10%稅率;
- 原因2:專項附加扣除未及時確認,導致1月未享受扣除。比如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扣除項,若1月未填報,系統會默認無扣除,直接按高基數計稅,后續月份雖能補扣,但1月會多扣稅。
案例演示
假設你月薪從8000元漲到9000元,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每月1000元,有1項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月):
- 未確認專項附加扣除:1月應納稅所得額=9000-5000-1000=3000元,個稅=3000×3%=90元;
- 已確認專項附加扣除:1月應納稅所得額=9000-5000-1000-1000=2000元,個稅=2000×3%=60元;
結論:及時確認扣除,1月能少繳30元個稅,全年少繳360元!
二、專項附加扣除:7項扣除項,能省不少稅(附填報指南)
專項附加扣除是普通人最容易忽略的“省稅利器”,共7項,只要符合條件,一定要及時填報,每月最多能扣除6000元!
1. 7項專項附加扣除明細(直接對號入座)
扣除項目 扣除標準 適用人群 關鍵注意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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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1000元/月/子女(3歲-博士階段) 有子女正在接受教育的納稅人 父母可約定一方全額扣除,或各扣50%
繼續教育 學歷教育400元/月(最長48個月);職業資格教育3600元/年 正在讀書或考職業證書的納稅人 同一學歷教育扣除期限不超過4年
大病醫療 醫保目錄內自付部分,超過1.5萬元的部分,每年最多扣8萬元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發生大病醫療支出 需保留醫療費用票據,次年匯算清繳時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 1000元/月(最長240個月) 首套住房貸款還款人 夫妻雙方只能一方扣除,非首套不扣除
住房租金 800-1500元/月(按城市級別) 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納稅人 與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不能同時享受
贍養老人 2000元/月(獨生子女);非獨生子女每人不超過1000元/月 贍養60歲以上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 非獨生子女需分攤扣除額度,簽訂分攤協議
2. 填報步驟(個稅APP操作)
1.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登錄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2. 選擇對應扣除項目(如“子女教育”),選擇扣除年度(2025年);
3. 按提示填寫信息(如子女姓名、學校、教育階段等);
4. 選擇扣除方式(“通過扣繳義務人扣除”即由公司發工資時扣除,“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即次年匯算清繳時扣除);
5. 提交后,告知公司財務,財務在個稅系統確認后,下月發工資即可享受扣除。
關鍵提醒
- 每年12月需確認下一年度扣除信息,若信息無變化,可直接“一鍵帶入”;若有變化(如子女升學、換工作、租房地址變更),需及時修改;
- 扣除信息要真實,稅務機關會不定期核查,虛假填報可能面臨罰款和信用懲戒。
三、年終獎個稅:2種計稅方式,選對能省幾千元(2025年仍可選擇)
除了工資,年終獎的個稅計算也有技巧。根據政策,2025年底前,年終獎仍可選擇“單獨計稅”或“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兩種方式稅負可能差幾千元!
1. 兩種計稅方式對比
- 方式一:單獨計稅(適合高收入人群)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年終獎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率表:按年終獎金額除以12個月后的商數,對照月度稅率表確定稅率(如年終獎36000元,36000÷12=3000元,適用3%稅率,個稅=36000×3%=1080元);
- 方式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適合低收入人群)
計算公式:將年終獎與全年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合并,減去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再按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稅。
2. 怎么選更省稅?(案例對比)
假設你2025年工資總額12萬元,年終獎3萬元,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1.2萬元,有1項子女教育扣除(1.2萬元/年):
- 單獨計稅:年終獎個稅=30000×3%=900元;工資個稅=(120000-60000-12000-12000)×3%=1080元;合計個稅1980元;
- 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全年應納稅所得額=120000+30000-60000-12000-12000=66000元;個稅=66000×10%-2520=4080元;
結論:選擇單獨計稅,少繳2100元個稅!
3. 避坑提醒
- 單獨計稅有“臨界點”:年終獎36000元(稅率3%)和36001元(稅率10%),僅差1元,個稅卻差2310元(36001×10%-210=3390.1元 vs 36000×3%=1080元),避免年終獎落在36001-38566元、144001-160500元等臨界點區間;
- 低收入人群(全年綜合所得低于6萬元):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可能無需繳納個稅,因為年終獎可抵扣減除費用。
四、漲薪后節稅的3個實用技巧
1. 優化專項附加扣除:若有多項扣除項(如同時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盡量讓收入高的一方全額扣除,能降低高收入方的稅率檔;
2. 合理規劃年終獎發放時間:若公司允許,可與財務溝通,將年終獎拆分到12月和次年1月發放,或避開臨界點金額,減少個稅;
3. 利用免稅福利:部分公司提供的免稅福利(如通訊補貼、交通補貼、企業年金等),可在稅前扣除,建議咨詢公司財務,充分享受。
五、常見誤區:這3個錯誤,導致你多繳個稅
1. 誤區1:專項附加扣除不用確認,系統會自動延續
避坑:每年12月需手動確認下一年度扣除信息,若未確認,系統會默認無扣除,導致1月工資多扣稅;
2. 誤區2:年終獎一定選單獨計稅更省稅
避坑:低收入人群并入綜合所得可能更省稅,需根據自身收入情況計算對比;
3. 誤區3:漲薪后個稅會一直按高稅率扣
避坑:累計預扣法下,年初稅率較低,隨著累計收入增加,稅率可能提高,但全年總個稅是固定的,不會多扣,只是前期扣除較少,后期扣除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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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后總結
漲薪是好事,但個稅扣除規劃不到位,確實會導致到手工資“縮水”。其實只要做好3件事,就能合法合規少繳個稅:
1. 及時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不讓“省稅福利”白白浪費;
2. 年終獎根據自身收入,選擇“單獨計稅”或“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3. 了解個稅計算邏輯,避開常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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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政策的核心是“多得多繳、少得少繳”,合理利用扣除政策,既能履行納稅義務,又能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如跨年度漲薪、年終獎金額較高),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覺得這篇干貨實用的,趕緊點贊收藏轉發給身邊的朋友,讓大家漲薪后不“縮水”,多拿實實在在的到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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