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康縣老冢鎮多位群眾向本報實名反映,該鎮南北街核心街區一處大規模臨街商業門面用房項目涉嫌嚴重違法建設。目前,二十余間上下三層的商鋪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即將進入裝修階段,但建設方始終未能向公眾出示任何合法審批手續,相關監管環節的缺位引發當地群眾強烈不滿,呼吁縣級主管部門介入核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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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群眾現場指認,該違規項目位于老冢鎮南北街主干道兩側,占地面積約數百平方米,采用三層框架結構設計,規劃建設臨街商業門面二十余間,總建筑面積超千平方米。“從去年下半年動工至今,整個建設過程從未公示過規劃方案,也沒有告知周邊群眾征求意見。”一位舉報群眾表示,項目所在地塊此前多為低矮民房,此次未經審批的大規模商業開發,不僅破壞了街區原有風貌,更涉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法占用集體土地,“我們多次向相關監管部門反映情況,質疑項目合法性,但建設方始終我行我素,施工從未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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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鄉鎮商業用房建設的審批規范,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太康縣相關政策文件發現,根據《太康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僅用于村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嚴禁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用于商業開發 。若需建設經營性商業用房,必須通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程序,依法向縣級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出讓、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并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法定文件后方可施工 。而老冢鎮該項目既未履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程序,也未取得任何法定審批文件,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違法行為,且建筑規模已超出農村自建房范疇,涉嫌違規占用集體土地進行商業開發。
值得關注的是,太康縣自然資源局在2025年多次公開答復及專項整治行動中明確表態,將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態度,建立動態巡查機制,加大對公路沿線、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執法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并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同時,《河南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辦法(試行)》也明確規定,縣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需根據工作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用地建房行為的指導與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但該違規項目從動工到主體竣工長達數月,始終未被監管部門及時發現并制止,與縣級部門公開承諾的“動態巡查”“零容忍”要求形成明顯反差。
目前,當地群眾已多次舉報,懇請太康縣人民政府張縣長關注此事,督促縣級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老冢鎮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門依法履職,對該違規商業項目的用地性質、建設審批流程進行全面徹查,依法追究相關方責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行為,維護集體土地權益與鄉鎮規劃管理秩序。本報將持續跟蹤事件進展,及時發布縣級部門核查處置情況,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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