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1739年,伊朗東北邊境那個叫達爾加茲的小城,迎來了一位大人物的歸鄉。
就在這年頭,他搞出了個驚天動地的大動靜:把印度的德里給打穿了,順手把莫臥兒帝國掏了個底朝天。
傳說里那把“孔雀王座”,還有那顆閃瞎眼的“光之山”鉆石,都被他打包卷回了伊朗。
這會兒的他,早就不再是當年那個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窮光蛋,而是阿夫沙爾王朝響當當的開國老大——納迪爾沙。
瞅著底下的老鄉和跟著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們,這個后來被人叫作“波斯之劍”、“波斯版拿破侖”的狠角色,那個勁頭一上來,講了一通極具煽動性的話。
說到心里發熱的時候,他拿手指著自己的胸口,沖著臺下吼了一嗓子:
“大伙都瞧見了吧,我現在混到了什么份上;往后你們把招子放亮了,死活記住了,誰也別拿窮人和無名小卒不當干糧。”
這話乍一聽,熱血得很,活脫脫就是一個“窮小子逆襲”的標準劇本。
可你要是真去扒一扒納迪爾沙這輩子的爛賬,就會發現,這話背后藏著的根本不是什么溫情脈脈,而是一種刻進骨頭縫里的恐懼,還有那種近乎變態的補償心理。
咱要想把納迪爾沙這個人琢磨透,就得把日歷翻回1715年。
那年在伊斯法罕,出了一樁看起來芝麻綠豆大的小事,誰承想,這事兒直接定了后來阿夫沙爾王朝是怎么來的調子。
那時候的納迪爾沙,名字還叫納迪爾,就是個扛槍的大頭兵,在他老丈人巴巴阿里的手底下混飯吃。
因為打了一仗表現得挺搶眼,他興沖沖地跑去首都伊斯法罕,想著領點薩法維王室的賞錢。
按理說,這是個露臉的高光時刻。
可到了伊斯法罕,事兒壓根沒按納迪爾沙想的劇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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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國王把賞錢給了,但他明顯覺著周圍那幫大臣看他的眼神不對勁。
那種眼神里透著股京城大爺的傲慢勁兒:你仗打得再好,也就是個從呼羅珊鄉窩子里鉆出來的土包子,阿夫沙爾部落的大老粗罷了。
這一趟伊斯法罕跑下來,成了納迪爾沙心口窩上拔不掉的一根刺。
在那個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世道里,你從哪兒投胎出來的,基本上就決定了你能爬多高。
納迪爾沙心里頭不得不盤算兩筆賬:
第一筆賬:老老實實當個朝廷的打手。
好處是飯碗端得穩,壞處是一輩子被人看扁,永遠得在那幫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大臣面前彎腰低頭。
第二筆賬:把桌子掀了,靠拳頭說話。
既然咱們血統不夠高貴,那就用戰功把這套看出身的破規矩砸個稀巴爛。
納迪爾沙咬咬牙,選了第二條道。
這種選擇絕不是腦袋一熱拍大腿決定的,而是根兒上就在他小時候那種極度缺乏安全感的日子里種下了。
1688年,納迪爾沙出生在達爾加茲城外的一個小村落。
那地界是頂著外敵的前哨,民風那是相當彪悍。
他起跑線其實不算太低,老爹伊瑪目·庫里挺疼這個大兒子。
可偏偏在他13歲那年,老爹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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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個靠放牧過日子的家來說,頂梁柱一倒,天就算是塌了。
日子一下子從“沒心沒肺”直接摔進了“怎么活下去”的泥坑里。
為了求條活路,納迪爾沙領著弟弟去撿柴火換倆子兒,老媽一個人拉扯倆娃,累得腰都直不起來。
即使這樣,窮日子還是像狗皮膏藥一樣貼在身上揭不掉。
更糟心的是,因為沒了爹,他沒少挨同齡小孩的白眼和嘲笑。
這種被人戳脊梁骨的滋味,再加上后來在伊斯法罕遭的冷遇,攢成了一股子嚇人的心理動力:他非贏不可,必須把絕對的權力和金山銀山抓在手里,才能把所有人的嘴都堵嚴實了。
而真正讓他徹底“黑化”的,是16歲那年遭的那場大難。
一幫烏茲別克人沖進村子,納迪爾沙全家都被逮了去,成了奴隸。
在被關押的那段日子里,老媽也沒能挺過來,走了。
這是一筆怎么算都算不清的血債。
對于16歲的納迪爾沙來說,這世道的規矩在那一刻變得再清楚不過:弱雞不光會被人笑話,連自由都保不住,甚至連親人的命都得搭進去。
1708年,他和弟弟好不容易從烏茲別克人手里逃出生天。
跑出來之后,路在何方?
擺在他跟前的就兩條道:
一條是回去接著放羊,過那種隨時可能被搶、被人踩在腳底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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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條是把刀拿起來,變成那個定規矩的人。
納迪爾沙投奔了當地的頭面人物巴巴阿里,當了個火槍手。
他的活兒挺有意思——追那幫強盜,把被搶走的貨追回來。
這兒有個細節特別耐人尋味。
學界一直有個說法,說納迪爾沙這會兒其實干過強盜的勾當。
為啥會有這種風聲?
因為他在把貨追回來之后,有時候會“自個兒扣下”一部分。
這不光是貪財,這是為了活命琢磨出來的招數。
在那個亂成一鍋粥的邊境,手里沒本錢,就聚不起人馬,聚不起人,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納迪爾沙心里跟明鏡似的,要想不被烏茲別克人再抓去當奴隸,要想不再過那種撿柴火的苦日子,手里必須得有錢,必須得有槍桿子。
這種“原始積累”名聲雖說不好聽,但效果那是杠杠的。
巴巴阿里特別器重他,甚至把親閨女都許給了他。
等到老丈人戰死沙場,納迪爾沙順理成章地接過了兵權。
靠著阿夫沙爾部落(也就是俗稱的“紅頭部落”)撐腰,再加上他是真刀真槍拼出來的本事,他的勢力就像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大。
一晃到了1736年,納迪爾沙都快五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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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兒的薩法維王朝早就是個空架子,國王壓根兒管不住這位手握重兵的大佬。
要是換了你坐納迪爾沙那個位置,你怎么選?
接著當“忠臣”?
哪怕這王朝已經爛到根兒了,哪怕那幫大臣曾經拿眼白夾過你?
納迪爾沙給出的答案干脆利落。
在一場飯局上,他直接宣布把薩法維王朝那個末代國王給“炒了”。
沒有廢話連篇,沒有那些假模假式的禪讓戲碼。
他自立門戶建了阿夫沙爾王朝,自己當了老大。
當上國王頭一件事,就是開打。
而且是沖著富得流油的印度莫臥兒王朝去的。
為啥非盯著印度?
除了崇拜偶像帖木兒(莫臥兒的頭頭是帖木兒的后代)這種精神層面的緣由,更實在的算盤恐怕還是那個字:錢。
他是窮怕了。
或者說,他對“資源”這東西,有一種病態的貪婪。
1738年,大軍殺進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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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臥兒的兵雖說人多勢眾,但在納迪爾沙這支在死人堆里滾出來的虎狼之師面前,簡直就是紙糊的。
1739年3月8日,納迪爾沙的大腳邁進了德里。
接下來發生的事兒,是納迪爾沙這輩子爭議最大,也最能顯出他腦回路的一幕。
進了城,德里的老百姓開始造反。
面對這幫反抗的人,納迪爾沙面臨倆選擇:
選項A:安撫安撫老百姓,慢慢把這座城消化掉,擺出一副“仁義之師”的架勢。
選項B:下狠手,屠城立威,搶了錢就走人。
納迪爾沙連眼皮都沒眨一下,選了B。
他下令屠城。
這是一場經過精心算計的暴力秀。
大屠殺一完事,阿夫沙爾的軍隊把德里刮了個干干凈凈。
那個大名鼎鼎的“孔雀王座”,就是這會兒被他搬回伊朗的。
這種做事的路數,其實跟他早年當火槍手時“私扣貨物”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
他壓根兒沒想治理印度,他是來搶資源的,是來證明自己是“征服者”的。
就連拿破侖后來寫信都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說是要成為他那樣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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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堆得像山一樣的戰利品,納迪爾沙回到了老家達爾加茲。
當他站在將士們跟前,深情地憶苦思甜,回想自己撿柴火的童年,回想被烏茲別克人抓走的憋屈,告誡大伙“別看不起窮人”的時候,他是真的走了心。
那是他對自己這輩子的總結發言:一個放羊娃的兒子,靠著拳頭和算計,爬到了世界的最頂尖。
可諷刺的是,納迪爾沙雖說出身窮苦,懂窮人的難處,但他對窮人并沒有真的同情心。
他這輩子都在打仗。
打仗得燒錢,得耗糧,得填人命。
這些賬,最后都算到了普通老百姓頭上。
為了養活他那支龐大的軍隊,為了填滿他那是個無底洞的征服欲,他對自個兒治下的老百姓收重稅。
那個曾經因為窮被人笑話的少年,最后變成了一個讓無數家庭掉進窮坑里的暴君。
回過頭看納迪爾沙這一生,你會發現他所有的大主意——從私扣貨物、伊斯法罕受氣后的野心爆炸、篡位當王,到洗劫德里——都串著一條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邏輯線:
用絕對的拳頭搶來絕對的資源,再用絕對的資源堆出絕對的安全感。
他贏了戰爭,贏了王座,贏了金山銀山,甚至贏了拿破侖的敬佩。
但他始終沒能走出那個16歲被抓去當奴隸的陰影。
他告誡當兵的“別看不起窮人”,是因為他骨子里依然怕自己變回那個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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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得不停地搶,不停地征服,一直折騰到死。
這筆賬,他算了一輩子,最后把自己算進了一個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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