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的西安,空氣里飄著初夏的燥熱,也裹著一股讓人喘不過氣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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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看守所內,21歲的藥家鑫輕聲哼唱著一段旋律,那是他練了十幾年鋼琴早已刻進骨子里的曲調,只是這一次,歌聲沒能像往常一樣在琴鍵間流淌,而是隨著生命的終結漸漸消散。
誰也沒想到,這個本該在音樂廳綻放光彩的鋼琴才子,會以故意殺人罪被執行死刑;更沒人預料到,15年后再回頭看這起案件,他生命最后時刻的遺憾與掙扎,竟成了仍在不斷重演的社會悲劇注腳。
時間倒回2010年10月20日晚10點30分,西安長安區大學城的夜路上,路燈昏黃得像沒睡醒。藥家鑫駕駛著紅色雪佛蘭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往市區趕,行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墻外時,一聲悶響打破了夜的寧靜——他撞上了同向騎電動車的26歲女子張妙。
這本來只是一起再普通不過的交通事故,哪怕是新手司機都知道,接下來該做的是報警、救人,可藥家鑫的腦回路卻走向了最極端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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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查看后,他看到張妙側身躺在車后呻吟,腦子里第一反應不是"她傷得重不重",而是"完了,她肯定記住我的車牌號了,以后肯定要找我麻煩"。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他直接從背包里掏出了一把尖刀,朝著張妙的胸、腹、背等處連捅數刀。法醫后來鑒定,張妙是主動脈和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死亡,而她被撞倒時的傷勢根本不致命,只要及時救治完全能活下來。
更諷刺的是,殺人后的藥家鑫慌不擇路地逃跑,結果在翰林路郭南村口又撞上了馬某和石某兩名行人。這一次,他沒那么幸運了,剛想開車溜,就被路過的段乖良當場堵住。
段乖良一把抓住方向盤,硬是把他從車里拽了下來,藥家鑫沒辦法,只能撥打120,還偷偷把刀扔到了路邊草叢里。交警趕到后,暫扣了他的車,可當時誰也沒把這起連環車禍和幾小時前的殺人案聯系起來。
直到兩天后,警方通過車輛比對鎖定了藥家鑫的嫌疑,第一次詢問時,他還嘴硬否認,直到10月23日,在父母的勸說下,他才主動投案,坦白了殺害張妙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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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人們才知道,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兇手,竟然是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的大三學生,一個從4歲就開始練琴,拿過無數音樂獎項的"才子"。
隨著案件細節曝光,藥家鑫的成長經歷也被扒了出來,而這恰恰是這起悲劇最讓人唏噓的地方。他的童年里沒有跳皮筋、捉迷藏,只有永遠彈不完的鋼琴和父母嚴厲到窒息的管教。
他在庭審時哭著說,只要學習和彈琴稍有不好,就會遭到毆打,父親還曾好幾次把他關在地下室不讓上樓,讓他不止一次想過自殺。
物質上,父母從沒虧待過他,為了讓他兼職教琴方便,還特意買了車,可情感上的貧瘠,卻讓這個孩子長成了"空心人"。他懂樂譜里的悲歡離合,卻不懂生命的重量;能彈出復雜的協奏曲,卻學不會面對錯誤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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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分析得一針見血,藥家鑫的問題,在于"自我阻止這種行為的東西缺失",長期的壓抑讓他面對挫折時,只會選擇最極端的逃避方式。
2011年3月23日的庭審,堪稱一場全民關注的"公開課"。法庭里擠滿了500名旁聽者,其中400多是學生,這讓受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張顯很不滿,擔心民意調查會偏向藥家鑫。
庭審現場,藥家鑫從頭哭到尾,還突然想給受害人家屬下跪,卻被法警攔住。
他的律師試圖用"激情殺人"為他辯護,說案發時光線暗、藥家鑫高度近視,又是抑郁和壓力導致的瞬間沖動,還提交了他從小到大的13份獎狀和同學的聯名請愿書,想證明他平時表現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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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些辯解,在受害者家屬的悲痛面前,顯得格外蒼白。張妙是個26歲的母親,家里還有一個兩歲半的兒子,她的丈夫明確表示,堅決不同意死緩,哪怕放棄賠償,也要讓藥家鑫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公訴方更是直接指出,藥家鑫是為了滅口而故意殺人,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極大,就算有自首情節,也不足以從輕處罰。
2011年4月22日,一審判決下來了: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受害人家屬4萬多元。
藥家鑫不服上訴,理由五花八門,一會兒說原判定性不當,一會兒說自首沒被從輕處罰,還說國家對死刑慎重,量刑太重。可二審法院根本沒采納他的上訴理由,5月20日裁定維持原判,隨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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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7日,死刑執行的日子到了。行刑前的十分鐘,藥家鑫沒有歇斯底里的哭喊,只是平靜地哼唱著熟悉的旋律,或許是在回憶那些坐在鋼琴前的時光,或許是在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懺悔。
當死刑裁定宣讀完畢,這個年輕的生命走到了盡頭,可這起案件引發的爭議和反思,卻遠遠沒有結束。
藥家鑫的父親在兒子死后,曾在微博上寫道:"但愿藥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惡全帶走了,不要再遺害人間"。可15年過去了,類似的悲劇并沒有因為這起案件的警示而絕跡。
我們依然能看到,有人因為一點小事就情緒失控,有人因為害怕承擔責任就選擇逃避,有人在高壓的教育環境下變得心理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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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1年度全國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不是為了讓我們記住這個兇手,而是為了讓我們記住背后的教訓。
一個人的成長,不該只有分數和技能,更該有對生命的敬畏、對責任的擔當和面對錯誤的勇氣;家庭教育不該只有嚴厲的管教,更該有溫暖的陪伴和正確的引導;社會的教育體系,也不該只重智育輕德育,而該把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放在重要位置。
行刑前的十分鐘,藥家鑫或許已經明白自己錯得有多離譜,可生命沒有重來的機會。15年后的今天,我們再提起這起案件,不是為了翻炒舊聞,而是為了提醒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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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的悲劇,從來都不只是他一個人的悲劇,而是需要我們每個人警醒的社會命題。只有真正補上生命教育和人格教育的課,才能不讓類似的遺憾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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