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姚可可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搶劫案時,依法向一名涉案學生王某的家長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以司法干預敲響家庭教育的警鐘,讓“依法帶娃”不再是一句空話。
王某父母長期外出務工,對孩子疏于管教,對其結交不良人員、沾染惡習的情況一無所知。王某伙同他人設局搶劫其他未成年人手機等財物,最終因犯搶劫罪面臨法律制裁。
法院在發出指導令的同時,還將聯合婦聯、學校,發動教育、心理等專業力量,為家長提供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幫助家長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學方法,讓家庭教育從“自發”走向“自覺”,從“迷茫”走向“明晰”。這不僅是法院延伸司法職能、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更是司法對未成年人的特殊關愛與守護——每一份指導令的背后,都承載著讓孩子“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美好期盼。
當孩子的成長出現偏差時,司法的干預既是警示也是護航。召陵區人民法院發出的每一份家庭教育指導令,都是對未成年人的關愛,對家庭責任的喚醒,對社會和諧的守護。(記者 衛云飛 通訊員 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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