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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人專屬微信號」
臨近春節 交通安全
非常重要!
請大家一定重視!
今天來看瀘縣公安發布的
這幾起典型案例
未確保安全超車
彎道猛沖不減速
酒后駕駛還肇事逃逸
1
貨車輪下驚險逃生
1月15日17時許,楊某駕駛川AKXXXX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321國道1910公里(大田場口附近)處,在超車時與同向行駛的電動兩輪自行車發生擦掛,造成兩輪自行車受損和駕乘人員小雨(15歲,化名)和小霜(15歲,化名)受傷。貨車駕駛人楊某、電動兩輪自行車駕駛人小雨負同等責任。
交警提示:
未滿16周歲,嚴禁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寒假即將到來,家長們更需繃緊安全這根弦,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與監管,平安迎接新學期的到來。
2
轉彎不減車速失控
1月19日8時許,徐某駕駛川E9XXXX小型轎車行駛至438省道10公里(云龍敬老院附近)處,由于道路濕滑,轉彎時未減車速,與對向賴某某駕駛的川EFXXXX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徐某負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
秋冬季節,雨天道路濕滑,輪胎與地面的摩擦力降低,容易導致車輛打滑。行車要降低車速,遇到轉彎或避障時,務必減速行駛,保持車輛安全距離,留夠制動反應時間。
3
酒后駕車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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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21時許,夏某某駕駛川E7XXXX大型貨車回家,行駛至牛灘鎮營山村追尾前方行駛的貴BKXXXX小型轎車后逃逸,于次日凌晨被牛灘派出所民警抓獲。現場,民警發現夏某某身上有濃烈酒氣,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遂將其帶至醫院抽血送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示:
酒駕是觸碰法律紅線、漠視生命的嚴重違法行為,肇事逃逸更是錯上加錯,只會讓罪責加重。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停車護場、搶救傷員、主動報警配合處理,切勿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臨近春節
平安瀘州 使命必達
發布/瀘州公安新媒體
編輯/李俊熙(實習) 策劃/C 審核/鄒佶宏 審定/谷川
本文@平安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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