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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布萊希特的詩句。
因為在他的作品里,常常能看到一些接近某種真相的文字。
比如這一句:
別讓他們欺騙你過難熬和匱乏的日子。現在沒有恐怖能接近你,你會像任何生物那樣死,死后就什么也不是。
當某種不適被反復解釋為正常、必要、只能這樣的時候,胖胖就會懷疑,難道非要如此嗎?
人是不是已經被勸著,去適應本不該由自己承擔的代價了?
說到泊車收費,我其實一直沒有什么具體看法。
我是覺得,于私,如果是明確的私有地塊,你的地盤你做主,只要規則說清楚,愿不愿意停是各人的選擇。于公,公共資源如何收費、如何管理,這就不只是一個價格問題,還是一個邊界問題。
哪些地方可以收費,哪些地方不該。
收費的依據是什么,規則由誰制定。
還有,當規則開始介入具體行為時,它是否仍然給人留下了選擇的余地。
如果一項公共管理的設計,最終指向的是你只能這樣做,如果退出的成本,被悄悄抬高到個人難以承受的程度,那它到底是在維護秩序,
還是在把本該被討論的爭議,直接變成既成事實?
最近,佛山多地的路邊停車位,因為一些新的收費手段,被吐槽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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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主發現,部分路段的公共泊位開始安裝金屬升降板。車輛停入后,原本與地面齊平的金屬裝置會在底盤下方升起,車輛只有在完成繳費之后,升降板才會降下,才能正常駛離。
這種設備,已在佛山多個區域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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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探訪發現,這類路邊泊位的使用頻率并不低,現場往往停滿了車輛。
車主回憶,停車時并未注意到地面結構的變化,準備離開時才發現車輛被頂住,險些磕到底盤。
也有人提到,現場似乎有語音提示,但在周邊環境較為嘈雜的情況下,并未聽清具體內容。
對新能源車主而言,這種不確定性帶來的顧慮則更為直接——一旦發生剮蹭,底部電池是否受損,難以預判。
從收費信息來看,這些路邊泊位通常在工作日的固定時段內收費,前半小時免費,之后按小時計費,并設置單次封頂金額。
相關運營方回應稱,上述車位系依法取得運營權后進行管理。
與此同時,有車主表示,自己在未被充分告知的情況下,停車費用已被直接扣除,事后查看賬單時才發現異常。
即便是在一些較為狹窄的道路或小巷內,收費水平也并不低。
像還有車主曬出異常扣費記錄,原本只需支付幾元的停車費用,卻被一次性扣除數百元,引發進一步質疑。
其實,說吃相難看,一點也不過分。
停車這種事,按理本來最多算個管理層面的摩擦,小問題。
將金屬升降板被安在公共泊位下方,如果一輛車的離開被物理結構直接攔住,這件事的性質就已經完全變了。
它不再只是收費方式的選擇,而是把風險,直接壓到了使用者身上。
底盤會不會被磕?
新能源車的電池包一旦受損,會不會引發安全隱患?
這些問題,在設計和推廣的時候,顯然沒有被放在足夠重要的位置上。
什么掃碼、提示、自動化、技術手段、提高效率,各種手段都用在了對付人身上。
沒有被優先用來把規則說清楚,沒有被用來減少爭議、降低風險,而是被用來確保一件事:
你要么配合,要么承擔后果。
至于你是否充分知情,是否真的理解規則,是否愿意接受這個價格和方式,沒有經過任何討論!
而當一項公共管理措施,開始用默認所有人都可能不守規則的方式設計,它不再區分是惡意欠費,還是信息不清、提示不足、價格爭議,
所有人都被一并納入同一種強制路徑之中,那它所解決的,就已經不只是收費難,而是用成本轉移,替代了討論本身。
風險,隨之轉移到了車主身上。
新能源車主擔心電池被磕壞,普通車主擔心底盤受損,這些潛在損失,并沒有在設計之初被認真計入。
它們更像是被默認接受的個體代價。
當規則越來越依賴技術執行,當管理越來越少與人直接對話,是否合理這個問題,就會被悄悄擠到一邊。
那問題就來了。
如果真的磕到了,怎么辦?由誰來認定損失?
誰來承擔責任?賠償依據是什么,流程在哪里?
按常理說,這樣一種直接介入車輛、直接制造風險的操作方式,至少也該有一套明確的操作指引和善后方案。
比如,什么情況下啟動升降板,比如,發生剮蹭后如何取證、如何認責……
這些,在實際使用中,并沒有被清晰地擺到臺面上。
還有,在這些裝置被投入使用之前,有沒有公開征求過意見?
有沒有就安全風險、告知方式、退出機制,與車主進行過充分溝通?
至少從現有的反饋來看,很多車主是在事情已經發生之后,才第一次意識到規則的存在。
而在規則生效之前,他們并沒有真正被詢問過。
這正是問題的核心。
當一項公共管理措施,既可能造成現實損失,又缺乏清晰的責任邊界,當它在落地之前,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卻在落地之后要求所有人無條件配合,
那它所依賴的,就不再是共識,而是執行本身。
你會發現,在這套邏輯里,規則不是通過解釋獲得認可的,而是通過“已經這樣了”被迫接受的。
而一旦這種路徑被反復驗證有效,下一次再出現類似做法時,我想討論的空間,只會越來越小。
這不是在問該不該收費,而是在問,公共管理,是否還需要征得被管理者的同意吧?
坦誠地說幾句實話。
當今有些所謂的聰明,并不是解決問題的聰明,而是研究如何往下掏錢的聰明。
問題并不出在于規則有沒有智慧,而在于這種智慧,究竟被用在了哪里。
你會發現,它很少被用來降低風險、解釋規則、爭取理解,卻總是格外擅長向下算計:
怎么算,才能讓人更難退出,才能讓人即便心里不舒服,也只能掏錢走人。
它們研究路徑、設計機制,下面的人承擔代價、消化后果。
這套邏輯運轉得足夠順暢,于是就被稱作成熟、高效。
至于合理不合理,愿不愿意,往往不在它們考慮之內。
魯迅曾寫過一句話:
“搗鬼有術,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來無有。”
當年迅翁譏誚的,是小聰明,是靠算計、靠鉆營、靠欺瞞換取一時之利的把戲。
那些東西見不得光,也撐不起長久的秩序。
可現在,搗鬼之術已經很難再用“有限”一詞!
如果一套把成本往下移、把風險往個人身上壓的機制,一次次被證明有效,一次次在現實中被接受、被消化、被默認,那所謂的有限,究竟還剩下多少?
一個更現實的問題是,當搗鬼不再需要遮掩,當算計被包裝成成熟與效率,它是否已經不再需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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