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 1月28日,《新華每日電訊》發表題為《從源頭壓縮一些招標采購“合法不合理”的操作空間》的評論。
近日,有媒體報道一地中小學護眼燈改造項目中出現怪象:市場價不足200元的LED燈,中標價竟高達780元。當地政府初步核實稱,項目履行了必要的立項、審批及政府采購等相關程序,燈具單價中包含了人工安裝費、運輸費、稅金等,未發現明顯偏離市場合理價格水平的情形。但公眾一眼看穿的,是中標價與市場價的懸殊差距,是附加費與主材費的明顯倒掛。
這類“程序看似嚴謹、結果卻背離常理”的招標采購案例并非孤例,曾多次引發輿論質疑。當前,各地正扎實開展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整治,此類現象無疑敲響了新的警鐘:必須警惕一些看似“程序合規矩”、但實際“結果反常理”的采購新困局,避免其侵蝕公共采購制度的公信力。
“結果不佳”而“程序嚴謹”,暴露出當前一些招標實踐仍深陷“重形式輕實質”的沉疴。從表面看,公告、評審、公示等環節一應俱全,似乎合法合規。然而,最終卻屢屢出現價格畸高、性價比過低等“反常識”“反常理”的結果。背后難免暗藏量身定制的技術參數、心照不宣的傾向性條款,甚至評審環節的“形式合法操縱”。
以合規之名行不公之實,往往比公然違規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這種“程序正確”而“結果失靈”的困局,有時危害甚至要大于公然違規。當程序被異化為精心編織的“合規外衣”,所包裹的往往是不公與資源錯配,最終損害公共利益、扭曲市場規則。一個無法實現公正結果的程序,無論看似多么嚴謹,都已背離制度設計的初衷。結果不合理,恰恰構成對“程序正義”最尖銳的否定。
破解“程序合規”但“結果荒誕”采購困局,必須推動招標采購評價體系從“程序合規”向“結果正義”深刻轉變,實現監管思維的系統升級。
一方面,須跳出“唯程序論”的誤區,強化“項目后”評估與問責。應建立中標項目績效長期跟蹤機制,對明顯偏離合理區間、未能實現預設目標的“問題結果”開展溯源倒查,使“結果不合理”成為必須追責的硬約束。
另一方面,應優化制度設計,重新審視、清理易被利用、可能導致“形式合規而實質不公”的模糊條款,從源頭壓縮“合法不合理”的操作空間。同時,進一步提升采購透明度,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借助公眾力量識破隱藏在合規程序之下的“暗箱操作”。
招標采購的靈魂,在于公平正義。程序合規只是手段,結果合理才是目的。任何脫離結果正義的程序空轉,都是對公共利益的漠視。結果不合理就是最大的不合理,相關部門要穿透形式主義迷霧,真正筑牢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采購基石,讓公共資源在陽光下實現最優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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