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月28日電 (記者 方偉彬)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28日發布消息稱,27日,該總隊與海南省海洋和漁業監察總隊在中國海監9068船上正式簽署《海洋漁船執法監管協作機制》(下稱機制)。
此舉為加強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后海上執法監管協作,共同維護海洋漁業生產秩序,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筑牢海上安全屏障。明確立足“依法協作、信息共享、聯動執法、優勢互補”原則,持續深化執法協作。這標志著粵瓊兩省海洋漁業執法監管邁入協同高效、共建共管的新階段。
據介紹,該機制涵蓋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等四大核心內容:一是信息互通——精準識別違法線索。兩省將逐步共享漁船基礎數據、船員證書、保險購買等關鍵信息,建立風險隱患、惡劣天氣預警通報機制。借助AIS、北斗系統及視頻監控數據,對瓊州海峽、北部灣等重點水域實施動態實時監測,實現違法線索精準識別、快速通報。
二是執法聯動——提升聯合執法效率。明確建立瓊州海峽常態化聯合巡查制度,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聯合巡航。針對伏季休漁、“三無”船舶清理等工作開展專項行動,創新“即時通報—聯動處置—事后反饋”非法捕撈快速查處機制。
三是應急協同——快速處置海上險情。明確24小時應急聯絡渠道,對漁船碰撞、火災、人員落水等海上險情,遵循“就近就快、協同支援”處置原則。并為對方漁船提供惡劣天氣下緊急避險便利。
四是日常監管——保障生產與規范并行。建立異地休漁漁船共管、異地停靠漁船專項檢查協作模式,既保障正常漁業生產便利,又嚴防違規出海行為。
記者獲悉,該機制是對原有粵瓊桂三省(區)聯合執法實踐的深化升級。據統計,2025年,粵瓊桂三省(區)已開展3次海上聯合執法行動,累計出動執法船艇256艘次、執法人員2486人次,航程近萬海里,查處違規船舶83艘,形成強大執法震懾。該機制的實施,將進一步聚焦粵瓊兩省海洋漁業執法痛點,通過統一執法標準、共享監管資源、強化技術支撐,推動跨區域執法從“階段性聯動”向“常態化協同”轉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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