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9時,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來到賈村鎮某村,現場開庭審理一起涉嫌危險駕駛的刑事案件。考慮到案件被告人張某的特殊困難,辦案法官在其家中設置臨時審判法庭,在切實方便當事人參加庭審的同時,更讓司法的溫情穿透法理邊界,浸潤尋常百姓家。
![]()
案情回溯至2025年7月9日14時許,被告人張某醉酒后駕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沿賈村鎮某村路段由西向東行駛至半坡處時,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側翻,導致自身受傷、車輛受損,釀成單方道路交通事故。經專業鑒定,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06.73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陳倉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深入了解到被告人的特殊困境:張某本人年逾七旬,獨自照料肢體一級殘疾、長期臥床且生活無法自理的兒子,二人相依為命。張某是村里的低保戶,無穩定收入來源,現居住的平房亦為村集體為其所建,家庭經濟條件非常困難。考慮到張某的實際情況,辦案法官決定打破“坐堂問案”的傳統模式,將法庭“搬”進被告人家中開展上門庭審。
庭審當天,在張某家中,幾張簡易板凳設置起臨時的審判法庭,雖簡約樸素,卻絲毫不減司法的莊嚴與肅穆。庭審現場,公訴人結合案情,對張某進行針對性法治教育:“酒后駕車會削弱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反應速度和操作穩定性,不僅會對自身安全造成威脅,更會給周邊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埋下隱患。”整場庭審持續30分鐘,法庭結合案件事實、情節及被告人悔罪態度當庭宣判。而被告人張某通過庭審,也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當庭表示愿意認罪悔罪、服從判決,并衷心感謝法院的人性化辦案方式,坦言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更體會到了司法的溫度。
在大眾認知中,刑事審判懲治犯罪體現著司法的嚴肅和法律的威懾,但它更承載著修復社會關系、傳遞人文關懷、救贖人性心靈的重要使命。這場“送上門的庭審”,是陳倉區人民法院踐行柔性司法理念的生動縮影。本案“特殊的審判”,既是對危險駕駛行為的依法規制,更是對基層社會治理的溫情賦能,讓司法的溫度守護民生、浸潤民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