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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胡夢然 深圳攝影報道
截至1月29日22時,《華夏時報》記者收到的一份由坊間自發(fā)統(tǒng)計的“全國杰我睿受害者統(tǒng)計表”內,顯示涉及金額已高達187億元。
近日,深圳水貝市場一家名為深圳市杰我睿珠寶有限公司(下稱“杰我睿”)的貴金屬平臺陷入兌現危機。1月28日,《華夏時報》記者來到深圳水貝杰我睿公司,發(fā)現大門緊閉,透過玻璃門向內望去,里邊掛著“感謝粉絲們的支持,杰我睿會一直都在”的橫幅,而側面墻壁上的一面寫著“贈永不跑路的杰”的錦旗,與空無一人的屋子形成鮮明的對比,錦旗上的落款時間是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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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會“一直都在”的杰我睿,是一家以黃金回收、低工費黃金出售為招牌的商家,法定代表人為張志騰。本報記者調查走訪發(fā)現,杰我睿在水貝運營多年,非常出名,除實體門店外,其旗下有三個小程序平臺,分別為杰我睿、龍冶金、金城金世界,除了出售黃金、舊金回收業(yè)務外,小程序可進行線上“約價回收”“買料定價”,三個小程序的賬戶余額與貴金屬存貨可內部互轉。
與此前暴雷的粵寶鑫等黃金料商不同的是,杰我睿做的多是散客生意,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想將手中黃金實物變現,換取現金以及被平臺“免工費”福利吸引的普通消費者。
1月29日晚間,寒風里依然有投資者守在杰我睿樓下,他們賬戶內的黃金和現金仍面臨無法提取、難以兌付的冰冷現實。
資金流入私人賬戶
1月28日,原本忙碌的水貝黃金市場因為“杰我睿”增加了一股緊張壓抑的氣息。
《華夏時報》記者實地探訪發(fā)現,杰我睿公司所在的特發(fā)保稅大廈三棟電梯被設置為不在三樓停靠,而大廈抵達三樓的步梯間沿途都有安保人員值守,并設置了鐵馬,步梯一樓原有的“杰我睿”指引標志已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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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杰我睿公司門外的玻璃門外,張貼有多份公告,最后一份的落款時間為1月26日。
目前,杰我睿小程序已被提示涉嫌交易糾紛。本報記者在9月曾訪問該平臺,發(fā)現這款小程序有約價回收、貴金屬買賣及首飾銷售等多種業(yè)務。當時的用戶已可以在上邊進行“約價回收”,模式與黃金預定價交易類似:客戶可與平臺約定賣出價格,到期無論金價漲跌,均按約定價格成交。此外,客戶也可在該平臺存金,即將手中閑置的黃金郵寄給平臺,存入平臺賬戶中,客戶可按實時金價出售換成現金提現,或在平臺選購商品時用金料抵扣克重。
10月,杰我睿上線了“龍冶金”小程序,將板料購買業(yè)務挪到此處。12月,第三個平臺“金城金世界”上線,主要進行黃金首飾與金條銷售,三個小程序的賬戶余額與貴金屬存貨可內部互轉,這意味著平臺得以隨意調配用戶資金及存貨。
多位受訪者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其充值的資金均是流入私人支付寶或者銀行卡賬戶,并未進入公司賬戶;此前提現或者賣實物現金提取的資金,來源也是私人賬戶,這些賬戶也包括杰我睿法人張志騰的。
與此前暴雷的粵寶鑫等黃金料商不同的是,杰我睿做的多是散客生意,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想將手中黃金實物變現,換取現金以及被平臺“免工費”福利吸引的普通消費者。在兌付危機出現不久前的12月,杰我睿仍在社交平臺大力宣傳今年1月購金免工費福利活動,吸引新的用戶及資金。
出事后平臺引導簽署“刑事諒解書”“保密協(xié)議”?
大量用戶正是因平臺推出的“黃金回收免工費”“銷售溢價低”等實惠活動而入局,但最終卻深陷其包裝成“定價”業(yè)務的無牌照高杠桿貴金屬交易中。
“杰我睿不做料商的生意,不賣我們料,他的客戶群體一直是散客。”一名水貝珠寶商對《華夏時報》記者透露。
事件發(fā)生后,1月26日,杰我睿在深圳羅湖體育館設置臨時接待點,為客戶進行登記,稱是“清償工作”流程。但其提出的方案,大部分客戶無法接受。據受訪者透露,杰我睿提出了兩套方案:一是接受本金按兩折一次性兌付,資金承諾在七天內結清;二是本金按四折核算,分12期逐步兌付。值得注意的是,參與上述任何一種兌付方案,都必須先簽署兩份文件:刑事諒解書與保密協(xié)議,簽署諒解書后客戶不再追究杰我睿的刑事責任。而保密協(xié)議則要求“不能再在網絡上、私下里提及任何與杰我睿相關的事宜,否則要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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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曼昆(深圳)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呂盈輝專門負責經濟犯罪方面的刑事業(yè)務,他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提醒道,這類協(xié)議具有顯著的“民刑交叉”屬性,投資者簽署時必須意識到這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在民事上,屬于民法下對自我權利的“處分”,簽署即意味著你自愿放棄了剩余債權的追索權。
呂盈輝強調,另一方面,在刑事上,被視為被告人的“退贓退賠”,其中的“諒解書”是法院對其從輕、減輕處罰或適用緩刑的重要依據。簽署后,一是權益折損,目前方案本金僅2到4折,簽署后若司法機關追繳回更多資產,可能因“權利已終止”而無法參與后續(xù)分配;二是籌碼喪失,諒解書會削弱刑事威懾力,降低被告人吐出隱匿資產的壓力;三是會有二次違約風險,在平臺爆雷且缺乏第三方擔保的情況下,分期協(xié)議極易淪為“廢紙”。
7萬粉絲網紅老板的背面
天眼查顯示,杰我睿成立于2014年6月,法定代表人、實控人均為張志騰,持股比例達到90.9%,張志騰在小紅書上開設有名為“杰我睿阿騰”的賬號,擁有7萬粉絲。粉絲稱呼他為“騰哥”“阿騰”,他則稱粉絲為“家人”。
張志騰經常在粉絲群和直播中顯示強勁財力,以獲得客戶信任,社交平臺仍可搜到他曬出和滿地實物金條的合影、特意露出手腕上佩戴的名表照片等。許多人因信任“網紅老板”的光環(huán)和“實體黃金”的背書,踏入了這場精心偽裝的金融賭局。
經濟學博士、北京國際商貿中心研究基地教授王春娟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網紅通過展示金條、名表等符號化資產,傳遞“成功人士”形象,利用暈輪效應使投資者對其專業(yè)能力產生過度信任,忽視業(yè)務本質風險。日常化、近距離的互動降低投資者心理防御,形成“偽親密關系”,導致對風險提示的認知偏差
她也提示道,金融產品推廣需明確披露風險、資質信息,且不得承諾保本收益。網紅“免工費福利”“粉絲專屬價”等話術可能通過隱性利益誘導規(guī)避警示義務。若實控人以個人名義推廣,而非平臺官方渠道,可能逃避金融廣告審查;網紅經濟屬市場監(jiān)管范疇,金融業(yè)務屬銀保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監(jiān)管,兩者銜接存在滯后性;社交媒體傳播具有碎片化、即時性特征,監(jiān)管部門難以實時監(jiān)測并固定違規(guī)證據。網紅推廣行為可能通過話術設計和主體分離規(guī)避合規(guī)警示,現有監(jiān)管框架對“個人IP+金融”的跨界營銷存在監(jiān)督盲區(qū)。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顯示,杰我睿原本100%由張志騰控股,但在2025年11月27日,悄然變更為張志騰持股90.9%,陳長林持股9.09%。根據《公司法》,企業(yè)性質因此從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人獨資公司,轉變?yōu)楣蓶|僅承擔有限責任的有限責任公司。杰我睿在風險暴露前的“未雨綢繆”,時間點上又如此“巧合”,被質疑其是否早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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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我睿事件遠不止一家公司“暴雷”那么簡單,它撕開了一個由“實體”背書、“網紅”引流、“電商”包裝所構筑的危險陷阱。它暴露了資金流入私人賬戶、缺乏第三方存管的致命漏洞,揭示了水貝長期存在的,非持牌機構為何得以游走于商品交易與金融對賭之間的監(jiān)管問題。
留給受害者、行業(yè)與監(jiān)管者的,是一個必須直面的關于信任、合規(guī)與責任的詰問。重建之路,注定漫長。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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