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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4656元購買了12次全屋除塵螨服務,一次未用卻難退款。近日,市民朱女士向“新民幫儂忙”反映,她在一家環保科技公司購買的服務套餐因被標注為“特價單”,一開始申請退款時竟遭商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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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商家回復稱,“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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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手寫了“特價不退”幾個字,消費者認為這屬“霸王條款”
朱女士告訴新民晚報記者,去年9月,她購買了一份全屋除塵螨套餐,其內包含12次服務,支付總價4656元。商家名稱為襄琦(上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至今一次都沒使用過。我現在沒有這個需求了,想要退款。”朱女士說,今年1月初,她向商家申請退款,但相關工作人員以這是“特價單”為由,回復“退不了”。
“特價商品憑什么不能退?這不是‘霸王條款’嗎?”朱女士表示,她查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發現,工作人員在合同上手寫了幾個字,為“特價不退”。另外,合同中還規定,一方若提出解約,要賠付對方支付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我覺得這個違約金實在過高,我一次服務都沒使用過,商家尚未產生任何實質性的服務成本(如人力、物料消耗),實際損失微乎其微,違約金比例理應適當減少。”
1月29日,記者聯系到涉事商戶。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后續將與消費者朱女士就退款金額繼續協商,爭取盡快達成一致。
對于“特價商品能否退換”問題,法律人士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退換貨權利是消費者的核心權利之一,商家通過“特價”這一價格因素來限制此核心權利,屬于“不合理地限制對方主要權利”,因此該條款屬于無效。“特價”“促銷”“清倉”等銷售形式,均不影響消費者依據《民法典》等法律所享有的基本權利。
原標題:《特價商品不退?消費者除塵螨服務一次未用 卻遭退款難》
欄目編輯:陳浩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夏韻 實習生 張佳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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