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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明星金晨被一些狗仔爆料“疑似肇事逃逸”的事,官方出來通報了。
通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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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同一時間,金晨也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道歉了。同時還附上了自己當時出車禍時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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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個通報后,我覺得這個通報里的三句話,有點讓我想不通,或者說我認為有點值得商榷,所以在此想跟大家討論一下。
第一句讓我不明白或者讓我認為值得商榷的話,就是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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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的助理徐某在事故發生后,謊稱自己是事故的駕駛員這件事,到底是如何判斷的?
眾所周知,說謊這種事,完全是一個人內心主觀的想法和行動。而金晨的助理說謊這個事,最大的受益人就是金晨,那么此時我們怎么確定這個助理的說謊,到底是自己決定的還是有人唆使她故意這么說的?
一個人說謊說自己是駕駛員,我們就認定是她說謊了?就信了?就確定她說謊這件事,與其他人完全沒有關系了?
這就是我第一個不明白或者說是想和大家討論的一個地方。
第二句讓我不明白或者我認為值得商榷的話,就是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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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說,金晨因為臉部受傷急于就診,就打車自行離開了。
但是問題是,我們到底怎么判斷金晨是因為臉部受傷急于就診而離開的呢?
因為某件事而先行離開這種行為,也完全是一個人內心主觀的想法和行動。所以在這種時候,我們到底該怎么判斷,一個人到底是因為什么而先行離開的?
如果一個人說自己離開的原因,是急于去醫院,我們就信了;但是如果另一個人說,這個人離開的原因,是因為酒駕,那此時我們該不該信呢?
一個人在出車禍之后,就決定自行離開現場,那我們到底如何判斷TA離開的原因是由于急于去醫院,還是由于其他原因?
這就是我第二個不明白或者說是第二個想和大家討論的一個地方。
第三句讓我不明白或者我認為值得商榷的話,就是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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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通報里,突然冒出一句話“三人在古鎮游玩期間未就餐”,這到底是什么意思?
突然冒出這句話,真的讓我有點懵。
未就餐,到底跟這件事有什么關系呢?
難道說他們當時“未就餐”,就意味著當時她們也“未喝酒”的意思?
我實在是搞不懂。
總之從我個人的邏輯上來判斷的話,一個人到底吃沒吃飯,和一個人到底喝沒喝酒,是沒有因果上的邏輯關系的。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個人是還沒理解通報里的這句話到底是什么意思。
這就是我第三個不明白或者說是第三個想和大家討論的一個地方。
以上的三個問題,就是我個人不理解或者說是我個人認為值得商榷的三句話,那么對于這三句話,大家到底是怎么理解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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