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1月29日,泰國國家鐵路局副局長、代理局長阿南就正式考慮解除與意泰發展公共有限公司合同一事作出說明。他表示,鐵路局董事會已收到中泰高鐵建設項目事故的調查結果。該事故涉及第3-4號合同路段,涵蓋“Lam Ta Khong–Si Khio”及“Kut Chik–Khok Kruat”區間。董事會一致同意,由管理層先行匯總全部相關資料,并在啟動合同解除法律程序前,與總檢察署進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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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指出,鐵路局調查委員會已完成初步調查,發現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落實安全措施,特別是在鄰近既有鐵路線的施工區域未部署安全瞭望員。這一行為被視為承包商在防范列車運行風險方面的重大失職,可作為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據。
此外,調查在施工設備與材料方面也得出相似結論。初步分析認為事故可能與施工支撐設備有關。目前,調查組正聯合泰國工程師協會及相關領域專家開展進一步技術審查,以正式確定事故原因。
阿南說明,刑事案件調查屬警方職權范圍,鐵路局已將全部相關資料移交警方處理。合同管理是鐵路局須同步推進的另一項工作,二者分屬不同法律程序。
阿南進一步表示,鐵路局已就此事向內部法律事務小組委員會匯報。該委員會認為,合同解除必須慎重處理,因該合同屬行政合同,相關程序須嚴格遵循《政府采購與公共物資管理法》第103條規定。該條款明確,解除合同須以維護國家機關或公共利益為首要考慮。
因此,鐵路局正準備將所有材料提交總檢察署征詢意見,旨在獲取明確的法律指導與操作建議,之后再正式通知承包商解除合同。阿南透露,鐵路局預計可于下周內將事項提交總檢察長辦公室商討。其中一項討論重點是,若決定解除與該私營承包商的合同,該公司是否仍具備參與后續政府項目投標的資格。相關結論將再報鐵路局董事會審議。
阿南表示,如確需解除合同并另尋承包商,則須重啟招標程序,預計耗時約14個月以完成剩余約5%的工程量。若進入司法訴訟階段,進程可能進一步延遲。
此外,阿南稱鐵路局現已下令要求意大利—泰發展有限公司及中泰高鐵項目其他合同段的承包商暫停施工,直至第3-4號合同段工程結構完成進一步檢查。
(編譯:WAN;來源:matic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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