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員金晨被曝在2025年3月駕車發生單車事故后,留下助理處理,由助理向交警謊稱為駕駛員,自己則前往就醫。隨著警方通報和金晨致歉,事件輪廓逐漸清晰,但其過程卻偏離了法定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引發了關于“助理主動頂包”的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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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流程vs事件實際:關鍵環節的偏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發生事故后駕駛人的核心義務是: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迅速報警并配合調查。本案中,金晨因受傷緊急就醫,留下助理處理,這一行為本身有其合理性。但問題出在下一個關鍵環節:配合調查、如實陳述。
紹興警方通報確認,留在現場的助理徐某青在交警調查時“謊稱自己為駕駛員”。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這導致最初的事故認定書與監控揭示的實際駕駛人不符。金晨在道歉中稱,自己手術后意識恢復,便要求助理聯系保險公司撤銷理賠并承擔全部費用。然而,法律專家指出,澄清事實的關鍵在于駕駛人是否及時、主動向交警說明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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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頂包”說法的核心疑點
金晨方的解釋是,助理因“事發突然、情緒緊張”而謊報。但這與“主動頂包”的質疑產生了直接矛盾。質疑者認為,如果僅為應對現場的應急處理,那么在事后(尤其是保險公司通過監控發現疑點并報案后),應有充分時間和義務向交警更正信息,而不應僅以私下理賠了結。
警方最終查明,助理事后未實際申請保險理賠,故不存在騙保事實。這消除了事件升級為刑事案件的可能。但對于“頂包”行為本身,律師分析指出,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執法,即便對頂包者也可依法處以拘留、罰款。由于該行為發生在2025年3月,是否已超過追究行政責任的時效,也成為法律上的一個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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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求醫的謎之操作
金晨在道歉中說,當時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急于救治,立即由經紀人帶著趕往上海。
從事發地到上海,最快的車程也要一個多小時。而到事發地附近的醫院,僅僅需要十幾分鐘。
交通事故外傷這種事兒,不是緊急就近處理,而要跑到更遠的上海去求醫,從理論上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哪怕傷情再嚴重一些,造成了內傷,也要就近的醫療機構先處理傷口,并進行初步診斷,進行轉院治療。直接放棄就近的醫療機構,不顧傷情舍近求遠,本身就是個不可思議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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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程序失守比事故本身更值得警醒
這起事故原本只是造成財產損失的單車事故,卻因處理過程中信息上報的失真,演變成一場信任危機。對于公眾人物而言,其行為具有示范效應。此事件警示,交通事故后,依法履行程序、坦誠承擔責任,遠比任何“應急處理”都更為重要。目前,警方表示對涉及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理,事件的最終定論仍需等待權威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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