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普通犯罪檢察廳廳長侯亞輝做客最高檢廳長訪談。
2024年11月,最高檢成立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并出臺第一至四檢察廳職能職責及運行機制調整完善方案。調整后,普通犯罪檢察廳牽頭統籌負責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等工作。
侯亞輝提到,在新的更高起點依法規范偵查監督,實現刑事檢察全過程參與、全流程監督。
建立健全刑事訴訟監督質效分析通報機制,每月跟蹤監測異常數據、重點數據,每季度研判監督辦案質效,對基層院進行“解剖麻雀”式蹲點調研、閱卷評查,對部分省份開展實地督導,及時發現、糾正監督履職不當等問題,既防“注水”,又防“躺平”,嚴防“造假”。
同時,聚焦強化深層次、實質性違法監督,在中央政法委的組織領導下,最高檢、公安部協同部署開展刑事“掛案”問題專項清理工作。
“截至11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共排查清理偵查環節刑事‘掛案’30萬余件。積極參與‘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赴山東、河南、廣西等地開展實地督導,聯合經濟犯罪檢察廳掛牌督辦2批7起案件,交辦3批16起案件。”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倪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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