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幸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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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說:“僅僅活著是不夠的,還需要有陽光,自由和一點花的芬芳。”
日子疊著日子,像一頁頁沒有字跡的紙,就那么翻過去了。
那真正的“陽光”,怕是心里頭的一線明澈,是知道自己為何而忙,是看得見自己腳下路的來處與去向。
這光不來,人便容易渾噩。外面越是喧嚷得厲害,屋里頭反倒越覺得暗沉沉的。
許多的煩惱,許多的郁結(jié),并非因著真的有了不得的苦難,倒是因著心里頭那盞燈沒點上。
光一照,事物的輪廓便清晰了,哪些是實在的,哪些是浮塵,也就有了分辨。
這光不向外求,它就安住在你自己的性靈里,需得你自己去擦拭那蒙塵的燈罩,將它撥亮。
心里頭亮堂了,哪怕外頭是陰雨天,你也能覺出一分安穩(wěn)的晴意來。
我們尋常人所說的不自由,往往是覺著身子被什物捆著,或是被種種無形的繩索——旁人的眼色、世俗的成規(guī)、自己給自己設(shè)的限——給系住了,動彈不得,喘氣也難。
真正的自由,我想,是一種精神上的透亮與舒展。是你的心,不被怨懟拘著,不被虛榮牽著,也不被無謂的恐懼壓著。
是你的念頭,能像風(fēng)里的蒲公英,輕輕地、從容地飄向它該去的地方,而不是被釘死在某一處。
這自由,是在不得不做的日常瑣碎里,還能給自己留一處回旋的余地;是在聽著紛紜的眾聲時,心里仍能聽見自己清清白白的一個聲音。
它不是讓你飛離地面,而是讓你即便站在泥土里,也能感到頭頂那一片無垠的天空。
有了這心底的風(fēng),人才不至于成了一株僵直的枯木,才能有些許生意,在枝頭微微地顫動。
活著若是只有嚴(yán)肅的“理”,與寬闊的“由”,那日子便像是偌大一間屋子,家具齊整,窗明幾凈,卻總顯得過于肅靜,少了些溫潤的人氣。
那一點芬芳,便是這人氣,是生活里那一點無用的、卻讓心柔軟下來的東西。
它或許是清晨推窗時,不經(jīng)意聞到的一縷草木清氣;是夜深人靜,獨坐時忽然想起的一句好詩,一段舊曲;或是忙里偷閑,看著茶水氤氳的熱氣出神的片刻。
它不頂飽,不御寒,更不能幫你解決任何實際的難處。可沒有了它,生活便成了純粹的生存,干巴巴的,嚼之無味。
這一點芬芳,是美,是趣,是心頭一點尚存的天真。它提醒你,你不僅是一個活著的人,還是一個能感受、能欣賞、能為之動容的“有情”之人。
這一點點香,淡淡的,似有還無,卻能穿透層層的俗務(wù),直抵你的靈府,教你記起,生活原來可以不止于生存。
如此看來,安徒生這話,說得簡樸,卻將做人的要義都點了出來。活著,是我們的底子,是一張白紙。
而那光,是筆意,教我們看得清,行得正;那風(fēng),是留白,叫我們呼吸得暢快,不憋悶;那一點花香,便是墨跡里那極淡的一抹顏色,或是一枚小小的押角印,有了它,整幅畫才算有了神采,有了韻味。
我們這一生,大約就是在尋這點光,得這縷風(fēng),守這絲香。不必求其滿,滿則溢;不必求其烈,烈則易散。
只要那一點點的,真的、屬于你自己的,便夠了。有了它們,活著,才不僅僅是活著而已。
那空屋子,便算是有了一扇向陽的窗,有風(fēng)可以對流,案頭的水盂里,或許還養(yǎng)著一兩莖不起眼的銅錢草,靜靜地,散發(fā)著它自己才懂得的、青澀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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