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IESPlaza綜合能源服務網)
1月30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吉林省綠電直連項目開發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方案指出:
按照“以荷定源”原則科學確定新能源電源類型和裝機規模,作為一個整體接入公共電網,與公共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新能源須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項目整體新能源自發自用電量占項目總用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不斷提高自發自用比例,2030年起新增項目不低于35%。新能源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增負荷開展綠電直連項目的新能源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上限,在2028年及以前投產項目不超過40%,2028年之后投產項目不超過20%;存量負荷開展綠電直連項目的新能源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上限不超過20%。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吉林省綠電直連項目開發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綠電直連有關政策,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更好滿足企業綠電用能需求,省能源局研究編制了《吉林省綠電直連項目開發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征求意見時間截止至2月9日,相關修改意見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
電子郵箱:jlsnyjdlc@126.com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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