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注意!注意!
這種朋友圈不能發,
轉發也不行!
近期多人被抓!
記者2月1日獲悉,近期,廣州花都公安在工作中發現,有不法人員未依法開設銷售門店,利用抖音、小紅書、微信等網絡平臺發布煙花爆竹銷售信息,涉嫌非法經營、儲存、運輸危險物質,嚴重威脅公共安全與社會穩定,警方對此重拳出擊、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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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警方查獲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朋友售賣的煙花爆竹信息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近期,
珠海警方也查處多起
非法售賣、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
珠海市應急管理局
在近日公布了兩個典型案例
一起來看看↓
案例一
2026年1月16日,金灣區煙花爆竹“打非”小組根據線索,警方在平沙鎮一工棚內現場查獲非法煙花爆竹共計1000箱。目前,暫扣非法運輸車輛1臺,3名涉案人員已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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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1月17日凌晨,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及前期摸排情況,警方在斗門鎮某屠宰場內成功端掉一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現場查獲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共計1274箱。目前,非法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扣押,涉案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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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珠海公安重要提醒
春節將至,珠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珠海公安提醒各位市民:
1.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持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零售點)購買煙花爆竹產品。(點擊查看2026年珠海合法煙花爆竹經營點匯總)
2.燃放時應遵守本地禁放、限放的相關規定,選擇允許燃放區域和安全場所,遠離易燃物。
3.未經許可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都屬違法,若發現身邊存在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均可進行舉報。
舉報方式包括12119(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110(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舉報人提供的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按照《珠海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轉發周知!
來源/廣州日報、珠海應急管理、“珠海發布”早前報道
編輯/吳茵琳
責任編輯/陽紫微
三審/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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