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日,澎湃新聞從權威渠道獲悉,“工人在酸菜池中抽煙吐痰”一事的違法細節和處罰結果披露。
2025年10月,遼寧錦州市凌海隆盛腌漬菜廠工人在酸菜裝車時抽煙吐痰,污物流入酸菜池,相關視頻引發輿情。經查,涉事32噸酸菜被運回該廠切絲儲存,貨值6.4萬元,均未售出。遼寧錦州凌海市市監局認定其構成生產污穢不潔食品違法行為,經聽證后從重處罰,沒收酸菜、罰款110萬元、吊銷許可證,并對3名相關人員實施五年行業禁入。
據介紹,2025年10月26日,錦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話通知凌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視頻顯示有一個在酸菜池里干活的工人一邊抽煙一邊向酸菜池里吐痰,該被吐痰的酸菜流向轄區凌海市新莊子鎮隆盛腌漬菜廠。凌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人王某昌經營的凌海市新莊子鎮隆盛腌漬菜廠進行現場檢查。
在該廠車間內發現兩處存放酸菜的桶,其中車間南側33桶酸菜絲為王某昌(凌海市新莊子鎮隆盛腌漬菜廠經營者)于10月24日、25日從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拉回來的酸菜,拉回酸菜后切成絲儲存。
經查,當事人王某昌因廠子經濟效益不好于疫情期間離開凌海市新莊子鎮隆盛腌漬菜廠外出打工,王某昌的姐夫楊某作為該廠的廠長維持著該腌漬菜廠的生產經營。2024年6月1日,楊某和劉某商量,以劉某的名義和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簽訂租池協議,在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北側租腌菜池20個,租金20萬元。腌漬過程中楊某負責腌漬酸菜時的人工、車輛、白菜、鹽的費用,還有腌漬后拉酸菜的人工、車輛的費用。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負責水、電和后期酸菜幫、酸菜水的處理及腌漬過程中的管理及巡查。2025年10月24日、25日,楊某每天雇一輛車和12個工人去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拉酸菜,每車裝16噸酸菜,共計32噸。
在25日裝車的過程中,工人馬某一邊抽煙一邊向酸菜池里自己所站的板子上吐了口痰,板子上有酸菜水,痰會隨著酸菜水進入酸菜池,這一動作被人錄下,26日在網絡上傳播。
這兩車酸菜拉回凌海市新莊子鎮隆盛腌漬菜廠后被切成絲,裝在桶里儲存,共計33桶。當事人25日把這兩車酸菜切成絲統一裝在桶里,桶上沒有任何標志,無法對兩車酸菜進行區分。該酸菜銷售價格為2000元一噸,貨值金額共計64000元,未售出,無違法所得。馬某是王新幫楊偉找的工人,裝卸一噸酸菜的費用為80元,至今沒有收到工錢,以前馬某沒有給凌海市新莊子鎮隆盛腌漬菜廠干過活。
2025年12月9日,凌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本案《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聽證要求,經聽證,按照告知書中的擬處罰決定予以處罰。
凌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規定,已構成生產污穢不潔酸菜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經各大媒體曝光、轉載,引發了廣泛的負面輿情,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從重處罰:沒收32噸酸菜絲;罰款110萬元;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限制王某昌、楊某、馬某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澎湃新聞稍早前報道,遼寧葫蘆島興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罰款5萬元、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給予遼寧潤澤農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勇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原標題:《“工人一口痰,老板被罰100萬”,細節披露》
欄目主編:戴慧菁 文字編輯:宋慧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澎湃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