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節
煙花爆竹聲曾是
許多人記憶里的“年味”
然而,集中燃放帶來的
空氣污染、噪音擾民等問題
也日益凸顯
傳統節日將至
喜悅的氛圍日漸濃厚
青州公安提醒
請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
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
劃重點!!!
為貫徹落實《濰坊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青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現將煙花爆竹禁放有關內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北至原膠濟鐵路線,南至鳳凰山路,西至駝山路,東至昭德路為禁止燃放區域。順時針方向為原膠濟鐵路線-昭德北路-昭德南路-鳳凰山東路-鳳凰山西路-駝山南路-駝山中路。禁止燃放區域邊界所涉及道路均含在禁止燃放區域范圍內。在禁放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
二、下列區域或者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辦公區;
(2)文物保護單位;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
(5)電臺、電視臺、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
(6)公園、山林、公共綠地、烈士陵園等重點防火區;
(7)商場、集貿市場、影劇院、歌舞廳、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
(8)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9)停車場、城市橋梁、地下空間;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三、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人群、車輛、建筑物、航空器、公共綠地、地下管網投射、拋擲;
(二)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向外投射、拋擲、懸掛燃放;
(三)妨礙行人、車輛、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燃放行為。
五、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或者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鼓勵社會公眾踴躍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舉報電話:110
來源:青州公安
恒達(濰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司機兼業務員(5K~10K)
2年 | 學歷不限
開4.2米箱貨司機兼業務員,向周邊全市的五金店送公司的產品,要求:30歲至40歲左右、身體健康、有銷售經驗者
掃碼識別查看職位信息
招聘求職信息請關注下方公眾號查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