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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聯合研制的 JF-17“雷電”輕型戰斗機
巴基斯坦正逐漸成為重要的戰斗機出口國,而其出口主力正是中巴聯合研制的 JF-17“雷電”輕型戰斗機,該機由中方主導總體設計,提供關鍵子系統和武器系統,巴方負責生產,中方稱其為 FC-1“梟龍”,巴方命名為 JF-17“雷電”。
過去一年中,巴基斯坦空軍大量裝備 JF-17,對其技戰術性能較為認可,隨著不斷迭代,最新的 JF-17 Block 3已達到 4.5 代戰斗機水平,配備有源相控陣雷達,可使用霹靂-15 中遠程空空導彈和霹靂-10 近距格斗導彈,使其具備與其他 4.5 代戰斗機對抗的能力。
目前緬甸、尼日利亞與阿塞拜疆均已采購 JF-17,其中前兩國采購較早型 JF-17B2,而阿塞拜疆采購的是新型的 JF-17B3,近期伊拉克、孟加拉國、印尼、沙特、利比亞等五國也表達采購意向,且均看中最新版 JF-17B3/JF-17C,這讓巴基斯坦的潛在訂單數量迅速增加,也對其產能形成考驗,巴基斯坦方面明確只有在簽訂正式合同后才會擴產,否則盲目擴能反而形成經濟負擔,因此堅持“見單擴產”的原則。
這些國家突然集中關注 JF-17,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JF-17 過去缺乏實戰表現,各國對輕型戰斗機性能心存疑慮;但在去年的印巴空戰中,JF-17 參戰并表現良好,尤其能發射 PL-15 系列導彈,使外界大受關注,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空軍在同一場沖突中由殲-10C 使用 PL-15E 擊落了印度空軍的相關機型,使中巴裝備的遠程空空導彈獲得突出聲譽,在此背景下,價格遠低于殲-10C、卻能使用同類先進導彈的 JF-17,自然成為“高性價比戰斗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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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出口的F-16戰斗機
第二個關鍵因素是“不會受制于人”,美國與歐洲在出口戰斗機時附帶大量政治條件,美國甚至會派人駐守監督使用;法國等雖限制相對較少,但作為西方體系的重要成員,在美方指令下也可能中斷供應,瑞典、英國、意大利等國亦存在類似風險,因此采購西方戰斗機在后續使用、備件供應等方面容易受制于政治因素,相比之下,中巴出口 JF-17 不附加政治條件,購買國可自由使用、自由維護,大幅降低被斷供的風險,這對許多國家極具吸引力。
綜上兩個主要因素,使 JF-17 在國際市場上的關注度迅速提升,對巴基斯坦而言,一旦獲得大量訂單,將帶來多方面利益:
第一,可帶來大量外匯收入,巴基斯坦當前經濟狀況較差,戰機出口能夠顯著緩解經濟壓力。
第二,可促進本國航空工業發展,大批出口訂單將推動生產線擴充、人員技術能力提高,工程師和技工在實踐中獲得更多經驗,即便關鍵系統仍依賴中國,但產業能力會隨產量提升而上臺階。
第三,可提升巴基斯坦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若孟加拉國、印尼、伊拉克、沙特、利比亞等多國批量采購 JF-17,巴基斯坦在穆斯林世界中的地位將顯著增強,這是一種隱性戰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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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JF-17“雷電”輕型戰斗機組裝廠
在產能方面,如訂單規模擴大,中方可在雷達、彈藥等關鍵系統提供支持,巴基斯坦也能在短期內擴充生產能力。
巴基斯坦當前最迫切的目標,就是推動意向國簽署正式合同,以便形成穩定訂單并帶動經濟、工業與國際影響力的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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