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甘肅省酒泉市公安機關偵辦并移送起訴的特大販賣“上頭電子煙”案件已終審宣判。涉案42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經營罪等罪名,被人民法院分別判處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依法追繳違法所得并處罰金。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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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酒泉公安禁毒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通過網絡購進“上頭”電子煙,隨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經查,該犯罪團伙涉及生產、制造、倉儲、推廣、銷售等多個環節,利用寄遞物流渠道向全國31個省、市販賣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質的電子煙,涉案地域廣、人員多、金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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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肅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統籌指揮及多地公安、煙草部門協作下,專案組輾轉九省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搗毀生產、加工、倉儲、引流、銷售等窩點5個,打掉犯罪團伙11個,依法查扣繳獲電子煙油12桶、11000余瓶,煙桿、煙彈等電子煙配件共6類40萬余件,涉案金額23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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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
該如何防范“上頭電子煙”?
記住“望、聞、問、切”四字防范訣
望——觀察異常特征:警惕非標準電子煙設備(如無品牌標識、奇異形狀)、包裝標注“特制煙油”“特殊體驗”等字樣,留意交易場景是否涉及暗語。
聞——嗅覺辨識風險:正常電子煙多為煙草味,若出現化學刺激味、異常甜膩香或混合藥味,需高度警惕。
問——核實來源與成分:對宣稱“合法新潮”“無成癮性”的產品保持懷疑,主動詢問成分表、生產資質,拒絕“朋友推薦”“網紅同款”等模糊說辭。
切——果斷拒絕與求助:拒絕“嘗一口”“試試看”的誘惑,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向可靠人員或撥打110舉報;吸食后若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狂笑哭泣等異常反應,立即就醫并保留證據。
【來源:甘肅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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