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肥東縣公安局查處2起
非法儲存、運輸
煙花爆竹案件
白龍派出所:非法運輸煙花爆竹
1月21日,白龍派出所在常態化安全巡查中,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
當晚,白龍派出所攔截到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廂式貨車。打開車廂后,民警發現里面整整齊齊碼放著大量裝有煙花爆竹的紙箱,共計260箱。
經查,駕駛人文某無法提供《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也不具備任何危險貨物運輸資質。
目前,車上煙花爆竹已被安全轉運,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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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派出所:非法儲存煙花爆竹
1月19日,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線索,轄區一小區內的集裝箱存放大量煙花爆竹。經現場清點,集裝箱內裝有煙花爆竹約300箱。
當日下午,民警將違法行為人孫某抓獲。
目前,孫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已被收繳并轉運至安全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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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煙花爆竹事故屢見不鮮
觸目驚心
非法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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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連霍高速洛三段義昌大橋發生垮塌事故。事故系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爆炸,引起橋面垮塌,導致14死8傷。
非法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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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4日,德州市德城區黃河涯鎮九龍廟村蓋某家中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間房屋倒塌。
非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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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安縣國祥便利店發生一起涉及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496萬元。
警方提醒
為持續鞏固全市禁燃禁放成果,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根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儲存、經營、燃放任何種類煙花爆竹;違規燃放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廣告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關注自身安全,發現身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從速查處、消除安全隱患,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肥東公安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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