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中秋前,山西平陸縣洪池鄉農民席新殿正忙著給自家蘋果找銷路,誰也沒料到,一場無妄之災正悄悄向他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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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8月,他收了一汽車蘋果,盤算著中秋前運到內蒙古賣個好價錢,日子眼看有了盼頭,可9月22日晚上的一次說媒,徹底打亂了他的生活。
那天晚上,席新殿受本村青年張滿倉之托,陪他去上洪池村找張滿倉的姐姐張秀英說媒。
兩人剛到張秀英家,還沒來得及坐下說幾句話,洪池鄉派出所副所長張興國就帶著聯防隊員趙寧輝,還有上洪池村治保主任張旺緒,押著五花大綁的村民張文業闖了進來,說是要提取“贓物”,查一起彩電失竊案。
張秀英一頭霧水,自家根本沒什么“贓物”,可張興國根本不聽她解釋,在沒辦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直接就下令搜查。一番翻箱倒柜后,啥也沒搜到,按理說這事就該到此為止了,可張興國接下來的操作,讓在場的人都傻了眼。
他下令把張秀英、張秀英的丈夫張恩絲、說媒的張滿倉和席新殿,還有一個叫張維義的老漢,用一根長繩串綁起來,和張文業一起押往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幾人被反手銬著或綁在院內一棵大桐樹上,連個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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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國此行的目的是逼取盜竊、窩藏彩電的口供,為了達到目的,他和趙寧輝,還有洪池鄉的兩名副鄉長宋某、王某,對張文業和張秀英動了殘酷的肉刑。
張文業被打得昏死過去,張興國就用冷水把他潑醒,接著再打,仿佛把人當成了可以隨意擺弄的物件。
更過分的是,聯防隊員趙寧輝,居然在夜間以查看張秀英傷情為借口,幾次強行扒下她的內褲,用手電筒照看下身,進行調戲侮辱,完全無視法律和他人的尊嚴。
其實在這之前,平陸縣城和洪池鄉出現過有關洪池鄉黨委書記石某經濟問題的小字報,相關部門沒查出是誰寫的。席新殿被綁進派出所后,張興國明明知道他和彩電失竊案沒關系,卻偏偏不放他走。
在張興國看來,人都抓來了,不能白白無罪釋放,于是他動了歪心思,想通過誣陷席新殿來討好石書記——他與人合謀,一口咬定席新殿是打印、張貼小字報的人。
9月25日掌燈時分,被銬在大桐樹上整整3天3夜的席新殿,被趙寧輝押進了張興國的辦公室。張興國給了他半個小時考慮時間,讓他“交代問題”。席新殿一頭霧水,自己沒做過違法亂紀的事,哪來的問題可交代?
他如實說明情況,可張興國一聽就火了,大罵他不老實,接著就和趙寧輝一起對席新殿動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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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席新殿的雙手反背過來,從椅子靠背的兩個空檔里拉出來用手銬銬住,又把他的兩條腿懸空幾厘米,放進另一把椅子靠背的空檔里用繩子捆緊,隨后拿起粗鐵棍橫壓在席新殿懸空的雙腿上,來回用力滾壓。
席新殿疼得死去活來,氣憤地質問張興國為啥這么整治人,可張興國只冷冷地說:“你不老實交代,整治你的還在后面!”接著就追問席新殿是否知道張貼石書記小字報的事,席新殿說不知道,換來的又是鐵棍在腿上反復滾壓。
見席新殿還是不“招供”,張興國干脆登上椅子,在席新殿懸空的雙膝上狠踩,之后還叫聯防隊員張長偉過來替換他施刑,自己則在一旁指手畫腳。
就在這時,鄉黨委石書記和另一個人站在門口張望,張興國出門跟石書記嘀咕了一陣,回來后拿著一張信紙,篤定地對席新殿說:“小字報就是你貼的,席犬奎、席迎國、席京業打印的,就看你交不交代!”
席新殿還是說不知道,張興國和趙寧輝又對他一頓毒打。即便被整得死去活來,席新殿依舊沒“招供”,張興國見狀,把他從“老虎凳”上放下來,罵道:“我就不信整治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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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張興國又對席新殿施行了一種叫“二郎擔山”的酷刑:把席新殿的右手順著右肩背往下拉,左手從后腰背往上提,用手銬銬住雙手后,再把一根鐵棍穿進他的背和雙手之間,然后和趙寧輝像抬東西一樣,把席新殿抬起來上下晃動。
席新殿的兩臂傳來劇烈疼痛,他哭著求饒:“所長爺爺,小趙師傅,饒了我吧。”可兩人根本不為所動,依舊猛抬狠閃。直到席新殿的左臂第二次骨折,他們才停手。
即便如此,張興國還不罷休,他罵罵咧咧地說:“要是胳膊沒壞,有你好果子吃!”他打開手銬,把耳朵貼在席新殿的左胳膊上,抓住胳膊旋轉,想聽有沒有斷骨摩擦的聲音。
席新殿疼得直喊要去醫院,張興國這才把他和自己銬在一起,押到鄉衛生院檢查。拍片結果顯示,席新殿的左臂兩處骨折。
出了“亂子”,張興國第一時間想的不是彌補過錯,而是掩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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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隱匿了洪池鄉衛生院的X光拍片診斷單,不敢把席新殿送到縣城醫院治療,在9月26日拂曉,偷偷把席新殿送到運城市金井鄉赤社村一家私人骨科診所“住院”,還叮囑診所的張蓋父子,說席新殿是“重犯”,要嚴加看管,又讓趙寧輝監視席新殿的行動,不準他和外界聯系。
另一邊,他還騙席新殿的妻子張線妮說:“新殿協助派出所到外地辦案去了。”
席新殿在私人診所治了69天,左胳膊還是抬不起來,落下了終身殘疾。回家后,張興國怕他告狀,又編了個謊言,說要給席新殿全家轉成城市戶口,給兩個孩子安排工作,還讓席新殿去派出所上班。
老實的席新殿信以為真,拖著傷殘的身體去洪池派出所看守大門,可幾個月過去了,一分錢工資都沒拿到,他這才明白自己被騙了。
憤怒的席新殿乘車到百里之外的平陸縣城,向檢察院遞交訴狀,控告張興國、趙寧輝和張長偉的罪行。可由于張興國和縣紀委一位副書記有關系,查案工作受到了重重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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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春節過后,席新殿不甘心,又把訴狀遞到了平陸縣委書記那里。縣委書記看后十分憤怒,批示檢察院認真查處。這次,縣檢察院排除干擾,傳訊了張興國、趙寧輝和張長偉,在確鑿的證據和政策法律攻勢下,三人分別交代了犯罪事實。
可事情并沒有就此順利推進。3月15日、17日、18日,張長偉突然推翻原供詞,主動“承認”席新殿的胳膊是他和趙寧輝“抬”壞的。好在檢察官通過走訪群眾、調查取證,戳穿了他的謊言。
1997年4月4日,張興國和趙寧輝各自向縣檢察院交了5000元“保證金”,被取保候審;7月25日,張長偉被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
讓人費解的是,張長偉被逮捕后,作為主犯的張興國和趙寧輝,卻因為社會關系復雜,遲遲沒能被逮捕收監。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四處活動,找人出具偽證,企圖開脫罪責。
更荒唐的是,縣檢察院每次傳訊他們,張興國都開著公安警車出入,仿佛他不是被調查的對象,而是辦案人員,完全不把檢察機關放在眼里。
甚至在7月中旬,平陸縣政法委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時,被取保候審的張興國,還穿著警服、佩戴二級警司肩章參加了培訓。這事兒傳開后,群眾議論紛紛,席新殿更是氣憤地向有關部門質疑:“這是取保候審,還是取保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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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一位已調離平陸縣公安局的老領導,在張興國取保候審期間,多次打長途電話給縣檢察院的老熟人,要求給張興國法外開恩。
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牛某,因為和張興國的母親曾在縣文工團共事,關系密切,在法庭開庭審理此案時,居然以“證人”身份出庭,為張興國作無罪辯解。
公訴人當場質問他:“你作為檢察員、民行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參與過案件討論,了解案情,開庭前還領著張興國的母親,夜里去被告人趙寧輝的辯護人家里,你到底想干什么?你的行為有泄密和干擾案件查處的嫌疑!”牛某被問得滿臉通紅,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在案件即將開庭的9月10日至14日,洪池鄉劉湛村的村民張光、張升貴等人,受張興國委托,多次找到席新殿的妻子張線妮,提出私了,說:“只要新殿肯撤訴,興國愿意給1.5萬元,而且興國已經跟法院打好招呼了,只要不告,9月16日法院就不開庭了。”
可席新殿夫婦咽不下這口氣,堅決拒絕了私了。
直到9月26日下午,張興國和趙寧輝才被縣法院依法逮捕,關進大牢。法院開庭審理時,雖然沒張貼開庭公告,但還是有很多群眾趕來旁聽。
庭審過程中,每次休庭,旁聽群眾都能看到荒唐的一幕:趙寧輝和張長偉會規規矩矩地彎腰站在女書記員桌旁簽字,而張興國卻直接把女書記員從座椅上推開,自己坐上去,接過筆簽字,那派頭,就像他還在派出所辦公一樣。
群眾們看得一頭霧水,紛紛議論:“這到底是法官審他,還是他審法官?”這樣的場景,在我國審判史上都極為罕見。
整個審判過程中,張興國仗著自己有特殊身份和關系,始終趾高氣揚、盛氣凌人,擺出一副目空一切的樣子,拒不認罪,還把所有罪責都推到了張長偉身上。
1997年9月30日傍晚,也就是修訂后的刑法實施的前一夜,這起案件終于有了一審結果。平陸縣人民法院依據修訂前的刑法,不公開宣判:以刑訊逼供罪判處張興國有期徒刑1年6個月,趙寧輝、張長偉各有期徒刑6個月。
這樣的判決結果,席新殿根本無法接受。他認為判決明顯遺漏了罪名,而且量刑畸輕,于是要求縣檢察院抗訴,可遭到了駁回。與此同時,張興國卻以“原判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不是主犯、不構成刑訊逼供罪”為由,提出了上訴。
1998年1月23日,運城地區中級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這個結果引發了強烈的社會輿論,大家紛紛指出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是遺漏罪名,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張興國和趙寧輝除了刑訊逼供罪,還犯有非法搜查罪和非法拘禁罪——他們沒任何法律手續就闖入張秀英家搜查,之后非法拘禁席新殿3天,還非法拘禁了張恩絲、張滿倉、張文業、張維義等人,其中張文業被非法拘禁了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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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張長偉,除了非法拘禁罪和刑訊逼供罪,還為了替張興國頂罪,多次向檢察院出具偽證,犯了偽證罪。
其次是量刑太輕。按照法律規定,即便以重罪刑訊逼供罪吸納其他輕罪,三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都有加重處罰的情節,法院本該在法定刑高點量刑,可最終卻判在了從輕幅度內。
即便依據修訂前刑法第136條的規定,也該對三人判處3年或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實際判決結果卻遠低于此,更何況一審法院還趕在修訂后的刑法實施前一天晚上匆匆判決,實在讓人難以信服。
判決生效后,席新殿因為左臂傷殘,多次向平陸縣公安局提出刑事賠償,可負責此事的人卻態度惡劣地說:“你把我們的人送進了看守所,我們有錢也不賠你!”
后來席新殿再次提出賠償要求,對方直接給了他一張蓋有縣局公章和局長大印的《平陸縣公安局不予刑事賠償決定書》。席新殿不服,向運城地區公安處申請復議,可復議結果遲遲沒有下文。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按照相關規定,張興國被判處實刑后,有關部門應該開除他的公職,可平陸縣公安局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依然保留著他的公職,他的家屬還能從局里領取張興國的部分工資和午餐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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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討回公道,席新殿不停奔波在平陸和運城之間上訪。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的上訪終于引起了運城領導的重視。1999年1月14日,在山西省平陸縣反腐敗斗爭大會上,張興國被正式宣布清除出公安隊伍。
這場持續多年的維權之路,席新殿終于看到了一絲正義的曙光,可他左臂的傷殘,以及這段經歷帶來的傷痛,卻永遠無法抹去。
本文系社會新聞/真實案件改編,本文圖/選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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