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走了一年,樹葬的愿一直沒落實。醫生寫的病歷、韓媒的特輯、小S發的視頻,都對得上——她2月2日中午在日本泡完溫泉,路上心臟停了,搶救到最后一刻。她不是在民宿安靜走的,是趕飛機時倒下的。那天下午小S還在社交平臺發跳舞視頻,大S點了贊,那是她最后一次公開互動。
她早說過想樹葬,媽媽黃春梅多次講過,小S也提過“姐姐說要環保歸塵”。她還留了話:“放下仇恨,小菲照顧孩子。”這些不是記者編的,是臺媒2025年2月、8月、12月分別報過的。按臺灣法律,人對自己身后事有決定權,樹葬合法,不用誰批準。
![]()
但骨灰沒進樹葬區,進了金寶山玫瑰園的墓地。具俊曄買的,S媽沒攔。張蘭律師2月6日發的動態里寫了這事,臺媒2月6日報道骨灰返臺時也提到“落葬玫瑰園”。告別式放的是歡樂音樂,這倒是按她意思來了,可下葬現場只有具俊曄一個人擺拍,兩個孩子連儀式都沒參加。律師7月說孩子沒參與,2月張蘭第三條動態還是強調“孩子不在場”。
S家2025年8月告了汪小菲,要750萬臺幣撫養費;9月又扯進房產貸款糾紛。具俊曄雖然說“放棄遺產”,但名下豪宅住著,流動資金還管著,賬沒真清。綜藝里2月1日就傳出她出事的消息,可她2月2日才發病——這時間都對不上,明顯是有人搶發。孩子現在連骨灰放哪都不知道,更別說參與決定。臺灣法律沒規定必須讓小孩說話,于是他們徹底成了旁觀者。
![]()
其實樹葬還能補。臺灣《殯葬管理條例》第24條寫著,骨灰可以二次安置,只要具俊曄和S家一起申請就行。和解也不用非打官司,日本那種家族會議模式,法院找中立人協調撫養費和房子,早就試過了。衛福部的兒童輔導指南也白紙黑字寫著:監護人得讓孩子知情、允許哀悼。現在這種擺拍悼念,不是尊重,是反效果。
大S不是沒說清楚,是她說的每句話,都卡在了法律沒接口、程序沒人推、孩子沒人問的地方。
![]()
她遺愿里沒寫“請幫我立法”。
但現實逼得人只能這么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