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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近日,女星金晨交通肇事逃逸事件有了新進展。據浙江政務服務網顯示,1月30日,紹興柯橋交警對該事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給予金晨罰款1500元,并判定其不構成犯罪。(2月7日新京報)
金晨交通肇事逃逸事件持續引發關注。金晨開車避讓突然竄出的小狗,結果出了事故,自己臉部受傷急于就醫,留下助理處置。金晨這份急迫心情倒也能理解,但讓人遺憾的是,她沒能守住最基本的規矩,選擇讓助理頂包,最后被罰1500元。
關于此事,有人討論明星是否有特權、罰得輕不輕。其實,這事沒必要過分指責金晨個人,或者緊盯明星身份,更該審視藏在這事背后的普遍心態:遇事怕麻煩、想省事,抱著“找個人兜底,能少點波折”的僥幸,卻忘了,在規矩面前,沒有“小事一樁”,也沒有捷徑可走。
金晨受傷去醫院,本身沒問題,法律也從來沒有規定,受傷了就不能離開事故現場。但最基本的原則是,離開前,要么跟交警說清楚情況,要么事后第一時間主動說明,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事故現場、對受損的財物和人員負責。但她偏偏讓助理謊稱是駕駛員,這一步,就踩了規矩的紅線。
該事件的本質不是罰多罰少,也不是明星身份有多特殊,而是“頂包”這個行為本身,實在不應該。哪怕只是輕微事故,哪怕初衷是急于就醫,找人頂包,本質上就是妨礙執法,就是對規則的不尊重。
在生活中,普通人出點小事故,第一反應大都是乖乖報警、配合處理,生怕哪里做得不到位,惹來更多麻煩。但也有些時候,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人,會有“怕麻煩”的心態,總想找個捷徑、找人兜底。應該懂得,責任不分大小,規矩不能變通,遇事敢擔責、守規矩,才是最穩妥、最體面的選擇。(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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