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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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納入失信名單233.98萬人次,同時有266.96萬人次通過信用修復回歸市場。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有效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據介紹,以交叉執行為牽引,人民法院的執行質效持續高位運行,執行規范化建設成效不斷顯現,著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兌現”。
“信用修復人次連續7個季度超過新納入失信名單人次,累計1865.18萬被執行人迫于失信懲戒壓力主動履行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文俊表示,人民法院堅持失信懲戒精準化與信用修復常態化,以失信“失能”分級分類助力信用經濟建設。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嚴厲打擊惡意規避執行、逃避執行的拒執行為。2025年,共計4461人被依法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顯示出司法部門對失信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數據顯示,2025年,民事裁判自動履行率61.01%,同比增長2.7個百分點。在執行案件量同比增長15.43%的情況下,執行到位率達到50.59%,執行完畢率39.29%。執行到位金額約2.2萬億元,連續3年超過2萬億元。
黃文俊介紹,人民法院重點聚焦“骨頭案”“信訪案”“疑難案”“長期未結案”,全面推進交叉執行落地落實。2023年10月以來,全國法院已交叉執行47.7萬件,22.25萬件難案積案取得實質性進展或者化解,執行到位金額1668.82億元。加大訴訟保全措施應用,減少和防止惡意逃廢債行為。花大力氣糾正保全工作中超標、超范圍查封等行為,盡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減少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和經營主體生產生活的影響。
推動司法判決執行與破產制度有機銜接,是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部署之一。據介紹,人民法院全力開展“終本出清”活動,累計963.82萬件終本案件通過執破銜接、恢復執行、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等退出終本程序;此外,移送破產案件4.84萬件,1.58萬家企業實現“出清”。
通過執行與破產全方位銜接,實現僵尸企業“移得出”、危困企業“治得早”,最大程度以法治化方式促推要素市場化配置。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富博表示,對于一些仍在生產經營,有發展前景的危困企業,執行法官應主動甄別被執行企業挽救價值,強化“早移送、早救治”,避免在單個執行程序中直接處置其核心資產,導致其喪失重整挽救的可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告訴記者,大型債務人企業的破產往往對社會產生很大影響,它不僅意味著企業經營失敗,許多員工失業,也意味著企業債權人損失慘重。為了改變這種“多輸”的情勢,降低社會交易成本,企業破產法創設了重整程序,以挽救處于困境但有拯救價值的企業。2024年6月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叉執行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解決民事訴訟法涉執行規范的不足,通過調整執行案件主體來糾正消極執行的制度。
最高法發布的2025年人民法院有效解決執行難典型案例顯示,深圳某集團公司是一家民營上市公司,因資金周轉出現嚴重問題,負債規模超百億元,涉訴糾紛分布在全國多個法院和仲裁機構,造成執行積案400余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發現,該企業曾是國內裝飾裝修行業的著名企業,具備較高品牌價值,于是及時啟動執破銜接機制。
在此后重整計劃執行中,企業有極短的“摘星脫帽”窗口期。針對企業財產被多家法院查封的情況,最高法執行局統一調度,3天內完成14個省份39家法院解凍全部49個賬戶。重整計劃順利執行完畢,通過現金清償與留債、信托、債轉股等金融工具相結合的方式,企業實現160億元債務100%清償。重整程序完成后,隨著法院解除各類執行懲戒措施,推動企業信用修復,最終,這家企業股票交易風險警示被撤銷,脫困重生。
“深圳中院此例重整案恰恰需要交叉執行制度的發力,才能從實體與程序層面提供司法保障。”李曙光表示,只要堅持法治化、市場化原則,充分運用執破銜接工作機制與交叉執行新規,以為企業紓困解難為目的,人民法院不僅能解決執行難問題,處理好債權債務法律關系,而且也能推動企業信用修復,為困境企業重返市場、恢復經營活力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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