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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民眾黨不分區民代李貞秀3日宣誓就職,成為臺灣史上第一位陸配民代,但臺當局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不斷以所謂“國籍法”質疑,要求將李解職,還表態不提供機密以上文件。對此,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游淑慧則說,如果過去民進黨覺得“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有問題的話,17年的執政為什么從來不廢止?
對此,游淑慧在臉書發文痛批,這就是法律與現實的落差,遵守法律是最基本的,如果過去民進黨覺得“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有問題的話,17年的執政為什么從來不不廢止?民進黨最詭異、而且詐欺的地方就在,既不敢修改或廢止“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又不甘愿乖乖依法行政,什么事情都要硬拗。
臺知名醫師沈政男強調,陸配參政的法律依據,是1992年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21條明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一定年限后,即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目前門檻為10年,反過來講,就是滿10年就可以參選公職。
沈政男指出,綠營主張李貞秀應依“國籍法”第20條解職的邏輯,是將“參選資格”與“就任資格”切割為兩套法律處理,亦即在臺設籍滿10年的陸配,依“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當選后卻要回頭適用“國籍法”決定是否可任職,這種解釋非常奇怪,是硬扯。給她參選,就是要給她擔任公職,哪有說,你參選后當選,不能當公職。兩岸不是“國籍”問題,是“戶籍”問題。
沈政男表示,即便民進黨堅持主張解職,依法亦應由臺民意機構依程序處理,不是劉世芳說了算,臺民意機構負責人韓國瑜亦不具備解職權限,韓國瑜不必理會民進黨的解職要求。他認為,李貞秀的民代資格在現行法律架構下站得住腳,她可以好好當民代,完全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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