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社會與法8日消息,從四川大學高材生,到26歲的副科級干部,35歲掌管近700億元國有資產,頭頂“省三八紅旗手”光環的鞠某,曾是備受矚目的年輕干部,卻因一場場飯局、一件件奢侈品,步步陷入“圍獵”圈套。
從推杯換盞的追捧,到主動索賄操縱招標,鞠某親手拆掉了原則的圍墻,受賄財物共計4900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00萬元,涉案非法所得被追繳4000萬元。
鏡頭前,她哽咽著對母親說“對不起”。留置車上,黨徽被摘下的那一刻,“心里像被撕開”。曾經的“省三八紅旗手”,如今在鐵窗內痛悔:“怎么就把自己當時的初心給忘記了?給弄丟了?”
她的墜落警示所有人:權力不是私器,光環不是護身符。一旦忘記“為何出發”,再輝煌的過往都將崩塌。慎權、慎獨、慎微,是每一名干部必須堅守的生命線。
權力染上貪婪,終是鏡花水月。權力本質是責任,崗位越重要,越要如臨如履。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來源:@央視社會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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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園長貪污千萬案二審再開庭:一審被判11年,是否“租賃園”引爭論
被指貪污1079萬元,一審被判刑11年的幼兒園園長孟希娟,究竟是國企委派至企屬幼兒園的公務人員,還是幼兒園租賃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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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門。
7月28日,陜西省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首次開庭審理此案。三個月后,11月3日,該院再次開庭審理,辯訴雙方仍圍繞上述問題爭論不休。
11月9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孟希娟親屬處獲悉,二審中檢察院堅持認為,孟希娟作為國企委派至幼兒園的負責人,通過騙簽合同的方式,非法占有幼兒園1079萬元涉案收益。但其本人和辯護人仍堅持認為,孟希娟是幼兒園合法的租賃承包人,其正常使用1079萬元幼兒園收益款不構成刑事犯罪,當年她和偏轉集團簽署的是有效承租合同。且此類“租賃園”在當地并非孤例。
當天庭審結束后,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幼兒園女園長被控涉貪千萬,一審被判刑11年
2025年1月,因犯貪污罪,被告人孟希娟被陜西省淳化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0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孟希娟作為受幼教集團委派到偏轉幼兒園“從事公務”的人員,與偏轉電子后勤管理部簽訂的幼兒園承租合同書,系當初辦理辦學許可證所需,雙方不存在實質上的租賃關系。因此,孟希娟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079余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陜西咸陽偏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偏轉電子),系當地國企偏轉集團關聯公司。1993年,偏轉電子成立了偏轉托兒所。1997年,隨著職工子女增多,偏轉托兒所改名為偏轉幼兒園。偏轉電子幼兒園原為偏轉電子后勤管理部下屬的經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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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偏轉幼兒園。
2005年11月起,員工孟希娟擔任該幼兒園負責人;2009年11月,孟希娟被任命為園長。
2017年10月,偏轉幼兒園整體資產及人員移交咸陽幼教集團(市屬國企)管理后,孟希娟繼續擔任園長職務。
孟希娟親屬稱,該幼兒園自2005年開始,由孟希娟“獨立出資承包,自負盈虧”,在其傾注了大量心血之后,偏轉幼兒園從招生不足百人,到巔峰時期的600多名孩子。
庭審信息顯示,2018年6月,孟希娟分別向咸陽偏轉電子后勤管理部、咸陽幼教集團書面請示后,獲兩單位復函同意申辦民辦辦學許可證,孟希娟即以個人名義,出資5萬元向咸陽市秦都區教育局申請設立“秦都偏轉幼兒園”,并提交了與偏轉電子后勤管理部簽訂的20年期限《偏轉幼兒園承租合同書》,合同約定,孟希娟“財務獨立,自負盈虧”。
同年8月,秦都偏轉幼兒園獲批民辦辦學許可證,并經民政機關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孟希娟。
2023年7月26日,孟希娟被淳化縣監察委員會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1月18日,被正式逮捕。公訴機關指控,孟希娟侵吞幼教集團偏轉幼兒園公款1079萬元。
一審宣判后孟希娟不服,上訴至咸陽中院。
女園長稱承包幼兒園,無非法占有故意
11月3日的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一審判決事實認定清楚、法律適用準確。不過,由于一審中判決孟希娟返還資金的“咸陽幼教集團偏轉幼兒園”已經進入清算注銷準備程序,所以建議法院對判項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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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幼兒園園長孟希娟。
而對于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檢方認為,偏轉幼兒園隸屬偏轉電子管理期間,人事管理均由原偏轉集團統一管理;偏轉幼兒園移交幼教集團管理后,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支等由幼教集團承接。偏轉幼兒園場地、樓房、教學用地等均為國有資產,移交時明確移交人員、資產、業務,無租賃或承包相關約定。
據參與法庭旁聽人士介紹,兩次庭審中,孟希娟均表示其簽署的合同約定自己承租經營幼兒園“自負盈虧”,幼兒園是其獨立出資承包,其出借幼兒園閑置資金屬于利用幼兒園自有收入增加收益的行為,對資金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應該對其進行刑事處罰。
庭審中,公訴機關還根據辯護人的申請,補充了部分證據,證明涉案的偏轉幼兒園管理權已經從咸陽幼教集團返還至偏轉電子公司,雙方的交接手續已經完成,同時也有部分證據證明,咸陽幼教集團管理的14家幼兒園中,有至少3家幼兒園是以“租賃園”的名義對外承包經營。
孟希娟的辯護人、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幼教集團內存在多家租賃園的事實,也證明孟希娟與偏轉電子簽訂協議承包經營的行為,在幼教集團內并非孤例,充分說明其運營幼兒園時不存在主觀犯罪故意。
孟希娟家屬李林(化名)表示,根據庭審中披露的證據顯示,無論是出租幼兒園的偏轉集團及其后來的幼教集團,還是承租的孟希娟,截至案發前均認為合同有效,“幼教集團2019年向幼兒園發函要求重簽合同,雙方談了幾輪。2023年4月,幼教集團還通過發送律師函、民事起訴等方式追討租賃費,這說明無論幼教集團還是孟希娟,都認為雙方的關系是有效的租賃關系,這都是客觀事實不能輕易去否定的。”
11月3日下午5時左右,法庭在完成了法庭調查后,宣布休庭,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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