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裝劇時,總能見到尚方寶劍斬奸佞、免死金牌保性命的名場面,這兩樣堪稱古代朝堂的“終極法寶”,可若二者狹路相逢,到底誰能壓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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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尚方寶劍,它本是皇家尚方監打造的御用寶劍,并非天生就有生殺大權,這份“先斬后奏”的特權,是皇帝親自賦予的,本質是皇權的臨時延伸。
一般只有皇帝信任的欽差、重臣才能獲賜,持劍者可代表皇帝行權,對品級不高的貪官、奸臣先斬后奏,哪怕面對地方大員,也能憑借寶劍震懾朝野。
但這份權力有明確邊界,絕非無所不能,對皇親國戚、朝廷勛貴,尚方寶劍的威力便大打折扣,更別說觸及皇權核心的人,而且若持劍者濫用權力,皇帝也能隨時收回特權,甚至治其重罪,尚方寶劍是皇帝的“掌中刀”,砍誰、怎么砍,終究看皇帝的心意。
再看免死金牌,正式名稱是丹書鐵券,最早可追溯到漢高祖劉邦,表面看是皇帝賜給功臣的“保命符”,承諾除謀逆大罪外,可赦免死罪甚至連坐之罪,有的還能傳予子孫。
可這張“金牌”從不是萬能的,而是皇權對功臣的一種政治安撫,其效力全看皇帝的態度。
歷史上,手握丹書鐵券卻被滿門抄斬的功臣數不勝數,明初朱元璋賜出大量鐵券,可胡惟庸、藍玉案中,一眾持券功臣皆未能幸免,原因很簡單,鐵券的免死范圍由皇帝定,謀逆之罪更是皇帝說了算,只要皇帝認定臣子有反心,鐵券便成了一張廢紙。
說白了,免死金牌是皇帝給的“定心丸”,想讓它失效,只需皇帝一句話。
當尚方寶劍遇上免死金牌,勝負便一目了然了:尚方寶劍代表的是皇帝當下的行權意志,是正在生效的皇權;而免死金牌是皇帝過往的承諾,是可以被推翻的政治約定。
若皇帝決意要治某位功臣的罪,賜尚方寶劍予欽差前去查辦,哪怕對方手握免死金牌,也毫無用處,因為此時尚方寶劍的“先斬后奏”,正是皇帝的直接旨意,鐵券的免死承諾自然失效。反之,若皇帝念及功臣功績,不愿治其死罪,那尚方寶劍的持有者也絕不敢輕易動手,否則便是抗旨不遵。
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都是古代皇權的附屬品,二者的較量從不是器物的比拼,而是皇權意志的直接體現。
所謂的“特權”與“保命”,不過是皇帝維護統治的手段,在絕對的皇權面前,沒有真正的“尚方無敵”,也沒有永遠的“免死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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