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護航美麗中國建設、服務全面綠色轉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吳兆祥、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劉小飛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副局長姬忠彪主持。
問題一:“十四五”時期人民法院在護航美麗中國建設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而長江流域作為生態保護的重點區域,司法保障作用尤為關鍵。今年是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國家戰略提出10周年暨長江保護法實施5周年,請問人民法院近年來在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和方向是什么?
答: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守護長江水清岸綠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重要責任。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長江保護治理,部署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持續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審判水平,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是堅持依法履職盡責,全力守護好長江母親河。聚焦長江流域污染防治、“十年禁漁”、資源有序開發、生態系統優化和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等重點領域,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有力服務推進長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長江保護法實施近五年來,長江流域19省區市法院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57.2萬件,包括川陜哲羅鮭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案、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等一批標志性案件,以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
二是堅持規范引領,促推長江流域全面綠色轉型。長江大保護戰略實施十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指導意見6部,制定、修訂環境資源司法解釋23部,發布長江保護等環境資源專題指導性案例55件,典型案例53批478件,不斷豐富綠色裁判規則,促推綠色低碳轉型。
三是堅持改革創新,全面提升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水平。因地制宜設立長江流域專業化環境資源審判機構、組織1003個,專設南京、重慶等6個環境資源法庭,在江河源頭、國家公園、特色產業地等區域設立巡回審判站點,全域覆蓋、系統完整的流域專業化審判組織體系基本形成。穩步推進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刑事、民事、行政歸口審理機制,統籌適用法律責任,實現生態環境的一體化保護與修復。
四是加強協同聯動,積極促進長江流域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加強長江流域執法司法工作協同意見,凝聚長江大保護法治合力。長江流域法院建立多層次、多領域司法協同保護機制876個,在三江源等地設立綜合性司法保護修復地868個,促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提質增效。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切實守護好“一江碧水、兩岸青山”。一是進一步強化長江大保護的責任擔當。牢牢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自覺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環境資源審判全過程、各環節,依法公正高效審理長江流域各類環境資源案件,全力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二是不斷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助推污染防治攻堅,依法懲治工業廢水偷排、固體廢物非法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嚴厲懲處在水生生物保護區內從事生產性捕撈、通過電魚、毒魚、炸魚等方式捕撈等違法犯罪。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堅持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促進長江生態環境得到更好恢復。三是助推長江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依法審理涉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發展、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案件,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促推長江文化保護,依法懲處長江流域破壞文物、名勝古跡、人文和自然遺跡的違法犯罪,加強對長江文化遺產和紅色文化遺跡的司法保護。四是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持續深化長江流域司法協作,在協助調查取證、裁判規則統一、修復資金跨域移送執行等方面持續完善配套機制,不斷提升協作實效。強化執法司法工作協同,推動長江流域執法司法協作機制走深走實,共同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問題二:自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以來,作為實現“雙碳”目標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備受關注。請問目前市場運行總體情況如何?
答: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經過4年多的發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現了穩起步、穩運行,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成為推動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有力舉措。
一是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2025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碳市場中長期發展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2024年1月,國務院頒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已經發布的30余項制度和技術規范共同構成多層級、較完備的政策制度體系。
二是覆蓋行業范圍進一步擴大。2025年3月,國務院批準新增將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納入管控,生態環境部據此發布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實施擴圍各項工作任務。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共納入約3300家重點排放單位,覆蓋全國65%左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三是市場活力進一步激發。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累計成交量8.65億噸,成交額576.63億元人民幣。其中,2025年全年配額成交量2.35億噸,同比增長約24%,成交額146.30億元,交易規模持續擴大。交易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年底收盤價為74.63元/噸,全年交易均價為62.36元/噸。組織完成8場單向競價,滿足市場多樣化交易需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清繳完成情況保持在高水平,2025年配額清繳完成率達99.99%。
四是數據質量管理持續加強。經過幾年持續努力,全國碳市場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且可復制的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國家—省—市”三級聯審工作機制,對碳排放關鍵數據開展月度存證。建成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識別異常數據,管理效能顯著提升。持續強化監督幫扶,通過飛行檢查對企業開展現場督促和指導。目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數據質量能夠較好滿足工作需要。
全國碳市場已進入快速發展的新階段。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根據市場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完善制度體系,修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十五五”碳排放雙控要求,進一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優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分配方案,逐步收緊配額分配,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配額分配方式,豐富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加快建設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問題三:“十四五”期間,在人民法院和全社會共同努力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傳統環境資源案件數量明顯下降,與此同時,涉碳交易、綠色金融、新污染物防治等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對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請問人民法院在這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將如何推進相關工作?
答: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深入推進,傳統的環境資源案件數量呈現下降趨勢,同時涉碳交易、綠色金融、新污染物防治等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這“一降一增”現象反映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階段性成效和治理重點的動態調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迎來新的發展契機,也面臨新的更大挑戰。面對新形勢新要求,人民法院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深入開展環境資源新類型案件理論和實務研究,及時完善裁判規則,統一法律適用,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一是充分發揮民法典綠色原則對司法裁判的指引功能。民法典第9條規定了綠色原則。按照這一原則的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將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作為適用法律、作出裁判的重要考量因素。比如,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進入千家萬戶,多地發生因物業公司不配合業主在車位安裝充電樁而發生糾紛的案件。人民法院準確適用綠色原則,明確物業公司不得以合同沒有約定而拒絕配合業主安裝充電樁,彰顯了人民法院支持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的理念。
二是及時出臺司法解釋和政策性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因應民法典關于生態環境侵權適用懲罰性賠償新規定,及時出臺懲罰性賠償制度司法解釋,有效統一生態環境懲罰性賠償適用規則和標準。又如,對于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影響了碳排放權融資擔保的開展。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出臺了服務保障“雙碳”目標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擔保合同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以碳排放配額、核證自愿減排量并非可以設立擔保的財產為由,主張擔保合同無效的,應當從嚴認定合同無效,依法最大限度維護此類合同效力,支持綠色金融發展。各地法院在審理涉碳排放權、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案件中,依法認定碳資產法律性質,為碳市場交易提供了司法指引。
三是發揮案例示范引領作用。“十四五”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27件指導性案例和34批271件典型案例,這些案件中不乏新領域新類型案件。例如第214號指導性案例,上海法院審理長江口碼頭公司綠色重整案,人民法院將環境治理費用認定為共益債務由破產財產隨時清償,成功引入投資8700余萬元,將環境污染治理作為實現重整價值的重要考量因素,協同推動長江流域減污降碳源頭治理和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確立了綠色破產的裁判規則。第257號指導性案例,四川法院審理的“水中大熊貓”川陜哲羅鮭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案,認定建設項目已經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單位已經采取針對性保護措施最大程度預防或者減輕對生態環境不良影響的,不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風險,既護住了“魚”,又守住了“壩”,生動示范如何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雙贏”。
四是不斷提升司法能力。完善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統一歸口審理機制,促進實現刑事追訴、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銜接。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200余家法院實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歸口審理,500余家法院實行“民事+行政”或者“民事+刑事”案件的歸口審理,40余家法院積極探索涵蓋執行在內的歸口審判執行模式。借力“外腦”助審。支持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鼓勵各地法院建立專家庫,探索生態環境技術調查官制度,為依法審理新類型案件提供專業技術支撐。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落實“十五五”規劃建議關于美麗中國建設的部署,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依法履職盡責,圍繞生態環境司法領域的新案件、新問題,自覺破題、深入解題,扎實做好司法審判工作。一是深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機制建設,及時研究制定專業化審判指導意見。二是研究明確環境資源案件范圍,將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質押等新類型案件納入環境資源審判領域,運用綠色司法理念、規則、程序做好案件的審理工作,最大限度支持全面綠色轉型制度創新。三是深入挖掘、培塑一批新類型新領域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按照工作計劃,今年我們將發布涉碳指導性案例以及涉綠色金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四是用好案例庫、法答網。充分發揮“庫網融合”集成效應,找準環境資源審判中的重點、難點和前沿問題,有針對性開展理論和實踐研究,提升審判質效,確保裁判標準尺度統一。
問題四:全國碳市場的健康運行離不開強有力的制度保障與法治環境。請問趙司長,在服務保障全國碳市場建設過程中,生態環境部與最高人民法院開展了哪些具體協同工作?下一步有哪些重點工作安排?
答: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和生態環境部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不斷提升司法服務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能力水平,協同為全國碳市場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
一是在制度建設方面。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服務雙碳意見》),提出了“推進完善碳市場交易機制”的相關要求。《服務雙碳意見》是最高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第一部涉“雙碳”規范性文件,對于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涉碳這一新領域的各類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對于助力全國碳市場法治建設、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
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以下簡稱《解釋》),將承擔“溫室氣體排放檢驗檢測、排放報告編制或者核查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行為,納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適用范圍,為依法嚴懲碳市場相關違法犯罪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2025年5月,中辦、國辦印發實施《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碳市場建設意見》),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將“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長效機制,依法開展相關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加大對碳市場違法犯罪行為的聯合打擊力度。完善裁判規則體系,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履行碳市場行政監管職責”寫入《碳市場建設意見》,進一步加強了全國碳市場建設法治保障。
此外,對于“碳匯認購”的適用規則,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以認購林業碳匯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規則。《服務雙碳意見》將“碳匯認購”明確限定于溫室氣體排放案件、碳匯損失案件,堅持生態環境修復優先。
二是在執法監管方面。生態環境部連續3年開展碳排放報告質量監督幫扶,嚴肅查處了一批制作虛假煤樣、偽造煤質檢測報告、篡改燃煤消耗量等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聯合最高人民法院等有關單位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同時,雙方共同舉辦了全國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環境司法工作培訓班,進一步提升執法與司法協同效能。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研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全國碳市場法律法規制度體系;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持續發布涉碳市場典型案例,把具有規則引領意義的案例收入人民法院案例庫,全面保障全國碳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編輯:楊書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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