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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加粗:陳壽原文
【黑色加粗】:裴松之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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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粗】:裴松之注文翻譯
(不加粗):小凡讀史加注
05
原文:乃為壇於繁陽。庚午,王升壇即阼,百官陪位。事訖,降壇,視燎成禮而反。改延康為黃初,大赦。【獻帝傳曰:辛未,魏王登壇受禪,公卿、列侯、諸將、匈奴單于、四夷朝者數萬人陪位,燎祭天地、五岳、四瀆,曰:"皇帝臣丕敢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漢歷世二十有四,踐年四百二十有六,四海困窮,三綱不立,五緯錯行,靈祥并見,推術數者,慮之古道,咸以為天之歷數,運終茲世,凡諸嘉祥民神之意,比昭有漢數終之極,魏家受命之符。漢主以神器宜授於臣,憲章有虞,致位于丕。丕震畏天命,雖休勿休。群公庶尹六事之人,外及將士,洎于蠻夷君長,僉曰:'天命不可以辭拒,神器不可以久曠,群臣不可以無主,萬幾不可以無統。'丕祗承皇象,敢不欽承。卜之守龜,兆有大橫,筮之三易,兆有革兆,謹擇元日,與群寮登壇受帝璽綬,告類于爾大神;唯爾有神,尚饗永吉,兆民之望,祚于有魏世享。"遂制詔三公:"上古之始有君也,必崇恩化以美風俗,然百姓順教而刑辟厝焉。今朕承帝王之緒,其以延康元年為黃初元年,議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同律度量,承土行,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諸不當得赦,皆赦除之。"
魏氏春秋曰:帝升壇禮畢,顧謂群臣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干寶搜神記曰:宋大夫邢史子臣明於天道,周敬王之三十七年,景公問曰:"天道其何祥?"對曰:"后五【十】年五月丁亥,臣將死;死后五年五月丁卯,吳將亡;亡后五年,君將終;終后四百年,邾王天下。"俄而皆如其言。所云邾王天下者,謂魏之興也。邾,曹姓,魏亦曹姓,皆邾之后。其年數則錯,未知邢史失其數邪,將年代久遠,注記者傳而有謬也?】
譯文:于是在繁陽修筑了壇場。二十八日,曹丕登上祭壇即皇帝位,文武百官陪同行拜禮。禮節完成后,眾人走下祭壇,觀看焚燒祭天地的儀式,等柴堆燃盡后方才返回。曹丕將年號延康改為黃初,并大赦天下。 【《獻帝傳》記載:十月二十九日,曹丕登上祭壇接受禪讓,三公九卿、諸侯、眾將、匈奴單于、周邊各族外藩朝見者共有數萬人陪同行拜禮。有玉帛、犧牲被放在柴堆上焚燒,以此祭拜天地、五岳、四瀆,告文說:“身為臣子的皇帝曹丕用黑色的公牛向天帝詔告:漢朝歷世二十四代,享國四百二十六年,到了王朝末期全國處在艱難窘迫之中,君臣、父子、夫婦這三大綱常無法樹立,木、火、土、金、水這五大行星運行錯亂,然而如今靈異祥兆一并顯現,那些推演術數的方士,審慎地考究古之大道后,都認為上天所定的漢朝帝位相承次序的運數到此時便終結了,眾多美好的祥兆以及民眾和神明的意愿,都昭示了漢朝的命數已經到盡頭,魏家接受天命的符兆不可避免。漢朝的君主認為理應把皇家的玉璽印綬授予臣,效法唐堯禪位給有虞氏的典制,把皇帝大位傳給我。我驚懼于天命難違,即使想要遏止也不能制止。從朝廷內一眾公卿、百官、軍機大臣,到在外統兵的將士,乃至周邊各族外藩的首領,都說:‘天命不可以辭讓抗拒,皇位不可以長期空置,群臣不可以失去君主,國事不可以無人統管。’我敬奉上天的旨意,不敢不承受天命。請人用龜甲進行占卜,卦兆顯示為大橫,于是慎重選取吉日,與眾官員一起登上祭壇,接受皇帝的玉璽印綬,特此向天神祭告;希望天神您能享用祭品,永保人間吉祥太平,這是萬民的期望,讓魏能世代享受到上天賜予的福祚。”之后曹丕對三公下詔道:“從上古時期的君主起,必定要推崇恩德教化來使民風民俗變得美善,然后百姓才會順承教化進而把刑罰擱置在一邊。如今朕繼承帝王之業,把延康元年改為黃初元年,商議更改歷法,改換朝廷官員和吏民服飾的顏色,使用不同以往樣式的旌旗,統一音律、長度、斗斛的標準,承載土德的行運,大赦天下;自判為斬首的死刑以下,那些不應當赦免的罪刑,都能赦免(除了死刑以外都能赦免)。”
《魏氏春秋》中記載:曹丕登上祭壇完成禪讓典禮的儀式后,回過頭對群臣說:“舜、禹當年所做之事,我今天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干寶的《搜神記》中記載:宋國的大夫邢史子臣通曉天道,周敬王在位的第三十七年(公元前483年),宋景公問他:“天道有向你透露什么征兆嗎?”邢史子臣回答:“五十年后的五月丁亥日,臣將死去;臣死后五年的五月丁卯日,吳國將滅亡;吳國滅亡后的五年,國君您將壽終正寢;您去世后四百年,邾國將擁有天下。”后來發生的事都和邢史子臣所預言的那樣。他所說的“邾王天下”,指的就是魏國的興起。邾國的國君,姓曹,魏國的君主也姓曹,都是邾國第一代君主曹挾的后代。不過他所說的年份錯了,不知道是邢史子臣算錯了年數呢?還是因為年代久遠,做記錄的人在流傳過程中出現了錯誤呢?】
原文:黃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內之山陽邑萬戶奉漢帝為山陽公,行漢正朔,以天子之禮郊祭,上書不稱臣,京都有事于太廟,致胙;封公之四子為列侯。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考武王曰武皇帝,尊王太后曰皇太后。賜男子爵人一級,為父后及孝悌力田人二級。以漢諸侯王為崇德侯,列侯為關中侯。以潁陰之繁陽亭為繁昌縣。封爵增位各有差。改相國為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奉常為太常,郎中令為光祿勛,大理為廷尉,大農為大司農。郡國縣邑,多所改易。更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魏璽綬,賜青蓋車、乘輿、寶劍、玉玦。十二月,初營洛陽宮,戊午幸洛陽。【臣松之案:諸書記是時帝居北宮,以建始殿朝群臣,門曰承明,陳思王植詩曰"謁帝承明廬"是也。至明帝時,始於漢南宮崇德殿處起太極、昭陽諸殿。魏書曰:以夏數為得天,故即用夏正,而服色尚黃。魏略曰:詔以漢火行也,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加"佳"。魏於行次為土,土,水之牡也,水得土而乃流,土得水而柔,故除"佳"加"水",變"雒"為"洛"。】是歲,長水校尉戴陵諫不宜數行弋獵,帝大怒;陵減死罪一等。
譯文:黃初元年(公元220年)十一月初一,魏文帝讓退位的漢獻帝享有河內郡山陽邑(今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中一萬戶人家的賦稅,并改封其為山陽公,允許其在封地內使用漢朝的歷法,用天子的禮節祭祀天地,上奏時不用稱臣,朝廷在太廟舉行祭祀時,要將祭肉賞賜給他;又封山陽公的四個兒子為列侯。接著魏文帝追尊自己的祖父魏太王曹嵩為太皇帝,自己的父親魏武王曹操為武皇帝,尊自己的母親王太后卞氏為皇太后。賜天下男子每人爵位一級,承父爵位以及孝悌力田者每人爵位二級。把原先漢朝的諸侯王改封為崇德侯,列侯改封為關中侯。把穎陰的繁陽亭改為繁昌縣。其他增封爵位各有不同。把魏相國改為司徒,御史大夫改為司空,奉常改為太常,郎中令改為光祿勛,大理改為廷尉,大農改為大司農。郡國縣邑,多有所改易。改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魏朝璽綬,賜青蓋車、乘輿、寶劍、玉玦。
十二月,開始營造洛陽宮,十七日曹丕幸臨洛陽。【據臣裴松之考證:許多史書記載這個時候魏文帝居住在北宮,在建始殿朝見群臣,宮門叫承明門,陳思王曹植的詩中說“在承明殿的旁屋拜見皇帝”,指的就是這個。到了魏明帝曹叡的時候,開始在原先漢朝南宮的崇德殿這個位置建起太極殿、昭陽殿等諸多宮殿。《魏書》中記載:因為夏歷(夏歷,傳說是夏代創立的歷法,夏歷以月球繞行地球一周為一月,即以朔望月作為確定歷月的基礎,一個月叫做“朔望月”。每月初一為朔日,十五為望日,“朔望月”是月相盈虧的平均周期。夏歷除了反映月相盈虧外,還反映了潮汐現象。現行農歷于1970年以后改稱“夏歷”為“農歷”)更符合天道的運行規律,所以就從夏歷正月開始實行新的歷法,而衣服的顏色要崇尚黃色。《魏略》中記載:魏文帝下詔說因為漢朝五行屬火,火忌諱水,所以“洛”才會去掉“水”字進而加上“佳”字。魏在五行中屬土,土與水是陰陽互補的關系,水只有依靠土才能流淌,土遇到水就變得柔和,故而除去“佳”字,加上“水”字,把“雒”變為“洛”。】
這一年,長水校尉戴陵勸諫皇帝不應該頻繁外出狩獵,魏文帝大為震怒;戴陵被判減死罪一等(減死罪一等,即本來判的是死罪,但執行時減刑處理,刑罰降低一等)。
原文: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甲戌,校獵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乙亥,朝日于東郊。【臣松之以為禮天子以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尋此年正月郊祀,有月無日,乙亥朝日,則有日無月,蓋文之脫也。案明帝朝日夕月,皆如禮文,故知此紀為誤者也。】初令郡國口滿十萬者,歲察孝廉一人;其有秀異,無拘戶口。辛巳,分三公戶邑,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壬午,復潁川郡一年田租。【魏書載詔曰:"潁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遠近顧望,而此郡守義,丁壯荷戈,老弱負糧。昔漢祖以秦中為國本,光武恃河內為王基,今朕復於此登壇受禪,天以此郡翼成大魏。"】改許縣為許昌縣。以魏郡東部為陽平郡,西部為廣平郡。【魏略曰:改長安、譙、許昌、鄴、洛陽為五都;立石表,西界宜陽,北循太行,東北界陽平,南循魯陽,東界郯,為中都之地。令天下聽內徙,復五年,后又增其復。】
譯文:黃初二年(221年)春正月,曹丕于郊外祭祀天地、于明堂祭祀五方上帝。初三,曹丕校獵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之禮祭祀漢世祖光武帝。初四清晨,曹丕于東郊城外祭日。【臣裴松之以為:按照禮制,天子在春分清晨祭日,秋分夜晚祭月;查尋此年正月郊祀,有月無日,初四祭日,則有日無月,大概文字記載有脫漏。考案明帝朝日夕月,皆按禮制,故知此紀記載有誤者也。】
曹丕下令各郡國人口滿十萬者,每年考察舉薦孝廉一人,若有優異突出之人,無拘戶口之限。初十,分出三公戶邑,封其子弟各一人為列侯。十一,免除潁川郡一年田租。改許縣為許昌縣。以魏郡東部為陽平郡,西部為廣平郡。【《魏書》中記載曹丕下詔說:“潁川郡,這里是先帝起兵征伐的起點。官渡之戰還未分出勝負的時候,天下分崩離析,遠近各地的勢力都在觀望,只有這個郡的吏民恪守道義,青壯年扛著戈奔赴戰場,年老體弱者則背著糧食運往前線。昔日漢高祖以秦中地區為立國的基礎,漢光武帝依靠河內這片土地成就了帝王基業,如今朕又在這里登壇受禪繼承大統,這是上天要讓此郡來助我大魏興盛啊!”】
把許縣改稱為許昌縣。把魏郡拆分,東部叫陽平郡,西部叫廣平郡。【《魏略》中記載:曹丕將長安、譙縣、許昌、鄴城、洛陽改為五都;豎立石碑注明地界,西面的邊界在宜陽縣,北面邊境沿太行山脈分界,東北方向的邊界在陽平縣,南面邊境沿魯陽縣境分界,東面的邊界在郯城,此范圍內是中都地區。下令全國其他地方的百姓如響應國家的內遷政策,可以減免其五年的賦稅,后來又增加免除賦稅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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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詔曰:"昔仲尼資大圣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無受命之運,在魯、衛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凄凄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禮,脩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俾千載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謀,咨!可謂命世之大圣,億載之師表者也。遭天下大亂,百祀墮壞,舊居之廟,毀而不脩,褒成之后,絕而莫繼,闕里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睹蒸嘗之位,斯豈所謂崇禮報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其以議郎孔羨為宗圣侯,邑百戶,奉孔子祀。"令魯郡脩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之,又於其外廣為室屋以居學者。
【春】三月,加遼東太守公孫恭為車騎將軍。初復五銖錢。夏四月,以車騎將軍曹仁為大將軍。五月,鄭甘復叛,遣曹仁討斬之。六月庚子,初祀五岳四瀆,咸秩群祀。【魏書:甲辰,以京師宗廟未成,帝親祠武皇帝于建始殿,躬執饋奠,如家人之禮。】丁卯,夫人甄氏卒。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后有天地之眚,勿復劾三公。"
譯文:詔曰:“昔仲尼憑依大圣之才,身懷帝王之器,正當周朝衰敗之末,無受命之運,入仕在魯、衛之朝堂,教化于洙、泗水之上,凄凄慘慘,遑遑恐恐,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當時王公終莫能用之,乃退居田舍考究五代之禮,修撰上古帝王之事,依據魯國歷史而編制《春秋》,就訪周朝太師而修正《雅》《頌》,使千載之后,莫不遵奉其文以述說立作,瞻仰其圣以成謀劃算。啊!孔子可謂命世之大圣,億載之師表者也。遭天下大亂,百祀墮壞,舊居之廟,毀而不修,褒成公之后,絕而莫繼,闕里(孔子故里)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睹祭祀之位,這難道稱得上尊崇禮教,酬報功德,盛德之人百世必祀呢!現封議郎孔羨為宗圣侯,邑百戶,主管孔子祭祀。”曹丕又下令魯郡修起舊廟,設置百戶吏卒加以守衛,又于其外廣筑室屋以供學者居住。
(春)三月,曹丕加授遼東太守公孫恭為車騎將軍。開始恢復五銖錢。夏四月,曹丕任命車騎將軍曹仁為大將軍。五月,鄭甘復叛,曹丕遣曹仁討斬之。六月初一,開始祭祀五岳四瀆,按照次序進行各項祭祀。【《魏書》中記載:初五日,因為京城的宗廟還沒有建成,皇帝便在建始殿親自祭祀武皇帝,他親自敬獻熟食,一切都按照家人祭祖的禮儀。二十八日,夫人甄氏卒。二十九日,出現日食,有官員上奏請求免去太尉賈詡的職務,曹丕下詔說:“出現災異的天象,這是上天對國家元首的譴責,而如今卻要把過錯歸咎于股肱之臣,這哪里符合大禹、商湯歸罪于自己的道義呢?現在命令文武百官恭敬虔誠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之后再出現這類的災異現象,不要再彈劾三公了。”
原文:秋八月,孫權遣使奉章,并遣于禁等還。丁巳,使太常邢貞持節拜權為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冬十月,授楊彪光祿大夫。【魏書曰:己亥,公卿朝朔旦,并引故漢太尉楊彪,待以客禮,詔曰:"夫先王制幾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褒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茲嘉錫。公故漢宰臣,乃祖已來,世著名節,年過七十,行不逾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章舊德。其賜公延年杖及馮幾;謁請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彪辭讓不聽,竟著布單衣、皮弁以見。續漢書曰:彪見漢祚將終,自以累世為三公,恥為魏臣,遂稱足攣,不復行。積十馀年,帝即王位,欲以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辭曰:"嘗以漢朝為三公,值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為魏臣,於國之選,亦不為榮也。"帝不奪其意。黃初四年,詔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見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彪上章固讓,帝不聽,又為門施行馬,致吏卒,以優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子脩,事見陳思王傳。】以谷貴,罷五銖錢。【魏書曰:十一月辛未,鎮西將軍曹真命眾將及州郡兵討破叛胡治元多、盧水、封賞等,斬首五萬馀級,獲生口十萬,羊一百一十一萬口,牛八萬,河西遂平。帝初聞胡決水灌顯美,謂左右諸將曰:"昔隗囂灌略陽,而光武因其疲弊,進兵滅之。今胡決水灌顯美,其事正相似,破胡事今至不久。"旬日,破胡告檄到,上大笑曰:"吾策之於帷幕之內,諸將奮擊於萬里之外,其相應若合符節。前后戰克獲虜,未有如此也。"】己卯,以大將軍曹仁為大司馬。十二月,行東巡。是歲筑陵云臺。
譯文: 秋八月,孫權派遣使者送來奏章,并送回于禁等人。十九日,曹丕派太常邢貞持符節出使東吳,拜孫權為大將軍,進封吳王,并賞賜九錫(劉備舉國伐吳,孫權于是裝孫子向曹丕稱臣,結果曹丕上當,不聽劉燁勸阻,封孫權為吳王、大將軍)。冬十月,授予楊彪光祿大夫一職。【《魏書》中記載:八月初一日,在三公九卿例行每月初一的朝會上,大臣們一起引薦原漢朝太尉楊彪,于是曹丕用賓客的禮節對待楊彪,并下詔說:“當初先王命人定制用于賞賜的憑幾和手杖,就是用來禮待長者,尊崇老臣的。昔日孔光、卓茂都是因為既有美德又高壽,所以他們受到了這樣的賞賜。楊公您是原漢朝的重臣,從您的祖輩開始,世代都名節顯揚,如今您已年過七十,品行依舊是那么端正,真可謂是老成持重啊!您應當受到尊崇以彰顯您往日的德行善績。現在賜給您延年杖和憑幾;上朝覲見之時,您便可以持杖入朝,還可以頭戴鹿皮冠。”楊彪推辭不接受賞賜,他最終還是身穿布制單衣前來朝見皇帝。
《續漢書》中記載:楊彪見漢朝將滅,自認為家里幾代人都曾位列漢朝的三公,便恥于做魏國的臣子,他稱自己腳部痙攣不能出行,不再在朝中任職。就這樣過了十幾年,等到曹丕繼位魏王后,想任命楊彪為魏國太尉,他便命令近臣去宣布旨意。楊彪推辭說:“我曾在漢朝任職,位列三公,當時正值世道衰敗,混亂不堪,我卻不能報效國家,為朝廷立尺寸之功,現今如果再讓我做魏國的臣子,這對于國家的人才選拔來說,也太不光彩了啊!”曹丕遵從了他的意志。黃初四年(公元223年),皇帝下詔拜楊彪為光祿大夫,俸祿為中二千石,朝見時的位次等同于三公,和以前孔光受到的待遇一樣。楊彪上奏堅決推辭,皇帝沒有聽從他的意愿,又命人在他家門口前放置行馬,并派駐吏卒,對其極盡優待和尊崇。楊彪八十四歲時,于黃初六年(公元225年)去世。他的兒子楊修,其事跡見于《陳思王(曹植)傳》。】
由于谷物價高,停止使用五銖錢。【《魏書》中記載:十一月初五日,鎮西將軍曹真命令眾將領以及州郡的軍隊討伐并打敗了反叛的胡人治元多、盧水、封賞等,斬首五萬余人,獲得俘虜十萬人,羊一百一十一萬只,牛八萬頭,河西地區于是被平定。曹丕最初聽聞胡虜掘堤放水沖灌顯美縣的時候,對左右眾將說:“往昔隗囂沖灌略陽縣,而漢光武帝劉秀趁其疲憊不堪之際,出兵消滅了他。如今胡虜掘堤放水沖灌顯美縣,和當年的情況正好相似,看來距離擊敗胡虜的日子為時不遠了。”十天以后,攻破胡虜的告捷檄文到了,皇帝大笑說:“我在帷幕之中進行策劃,眾將士在萬里之外奮勇擊敵,雙方遙相呼應就如同符節相合一般。不管是在此之前還是之后的戰斗中所斬獲的俘虜,未曾有如此之多啊!”】十八日,任命大將軍曹仁為大司馬。十二月,皇帝出行巡視東方。這一年還修筑了陵云臺。
原文:三年春正月丙寅朔,日有蝕之。庚午,行幸許昌宮。詔曰:"今之計、孝,古之貢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於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魏書曰:癸亥,孫權上書,說:"劉備支黨四萬人,馬二三千匹,出秭歸,請往掃撲,以克捷為效。"帝報曰:"昔隗囂之弊,禍發栒邑,子陽之禽,變起捍關,將軍其亢厲威武,勉蹈奇功,以稱吾意。"】二月,鄯善、龜茲、于闐王各遣使奉獻,詔曰:"西戎即敘,氐、羌來王,詩、書美之。頃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內附,【應劭漢書注曰:款,叩也;皆叩塞門來服從。】其遣使者撫勞之。"是后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三月乙丑,立齊公叡為平原王,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為王。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侯,公之庶子為亭伯。甲戌,立皇子霖為河東王。甲午,行幸襄邑。夏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癸亥,行還許昌宮。五月,以荊、揚、江表八郡為荊州,孫權領牧故也;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
譯文:黃初三年(公元222年)春正月初一日,出現了日蝕。初五日,曹丕駕臨至許昌宮。發布詔令說:“如今考評官吏、舉薦孝廉,同古時諸侯向天子推舉才士一樣;即使是只有十戶的小邑,也一定有忠信之士,如果限制年齡來取士,那么呂尚、周晉便不能在前世顯揚了。特令各郡國在選取才士時,不要拘束于年齡的大小;通曉經術的儒生,明達法令條文的吏胥,都可以經過考核后任用。相關部門要糾察原先那些通過虛假手段被選拔上來的人。”【《魏書》中記載:癸亥日,孫權向曹丕上書說:“劉備及其黨羽四萬人,有馬兩三千匹,從秭歸出兵前來,請允許我派兵前往掃滅他們,用克敵制勝的方式來報效朝廷。”皇帝回復說:“昔日隗囂的衰敗,戰禍起于栒邑爭奪戰,子陽(公孫述后被擒獲,變故起于他出兵捍(hàn)關,將軍你要奮揚軍威,努力實踐,從而建立蓋世奇功,以此來滿足我對您的期許。”】
二月,鄯善、龜茲、于闐王分別派遣使者前來進獻貢品,曹丕下詔說:“以前西戎各部族歸順中原王朝,氐族、羌族來朝覲見,《詩經》、《尚書》皆稱頌此事。近來西域外族都叩擊邊塞關門,想要歸附朝廷,【應劭的《漢書注》中記載:款,是叩門的意思;“并款塞內附”解釋為“都叩開邊塞大門來歸服”】特此派遣使者前去撫慰犒勞他們。”從這時起西域各國與朝廷互相往來通好,朝廷在西陲邊境又設置了戊己校尉。
三月初一日,冊立齊公曹叡為平原王,魏文帝(曹丕)的弟弟鄢陵公曹彰等十一人皆被封為王。并規定,初代封王的庶子封為鄉公,下一代嗣王的庶子封為亭侯,公的庶子則為亭伯。初十日,冊立皇子曹霖為河東王。三十日,皇帝巡幸襄邑(今河南省商丘市睢縣)。夏四月十四日,將鄄城侯曹植立為鄄城王。二十九日,巡行回到許昌宮。五月,把荊、揚以及長江以南的八郡合并為荊州,由孫權擔任荊州牧;原屬荊州,在長江以北的各郡則劃歸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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