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足以讓一個嬰孩長成青年,卻無法將一場“借住”變成“所有”。當親情被換算成產權,一紙訴狀讓兩姐妹之間,橫亙起一道冰冷的高墻。
“我借給姐姐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怎么就變成她的了?”面對姐姐手持部分憑證、主張“借名買房”的堅定訴求,妹妹的困惑背后,是一個更根本的法律命題:長期的居住事實,能否撼動白紙黑字的產權登記?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霍海燕、律師助理白慧,受托直面這場親情與法理的拉鋸戰。沒有書面協議,只有模糊的記憶與各執一詞的“出資”故事。我們抽絲剝繭,將案件核心從“誰在住”的感性認知,拉回“誰出資、誰約定”的法律原點。最終,一、二審法院全面采納我方觀點,駁回姐姐全部訴求,用判決為產權歸屬寫下清晰的注腳——法律保護的權利,不因時間的流逝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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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霍海燕、律師助理白慧
案情簡介
本案的起點,源于一份血脈親情。妹妹與姐姐是親姐妹。二十年前,妹妹因房屋拆遷獲得兩套購房指標,其中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陽區。
交付鑰匙的那一刻,或許誰也沒想到,這會是二十年后對簿公堂的伏筆。
房屋交付后,出于姐妹情誼,妹妹同意姐姐裝修并入內居住。此后二十年,水電物業等生活費用由姐姐繳納,部分購房材料也由其保管。在妹妹看來,這只是親人間的互助與信任。
然而,時間的流逝悄然改變了認知。
2025年,姐姐一紙訴狀將妹妹告上法庭。她主張,購房款實為自己及父親所出,當年是“借妹妹之名”購房,要求將房屋過戶至自己名下。在她口中,二十年的居住與繳費,是“實際權利人”的當然證明。
面對姐姐的訴求,妹妹既震驚又堅決。她否認存在任何“借名買房”的約定,辯稱房屋是用自己名下的拆遷款直接抵扣購得,產權清晰。允許姐姐長期居住,僅是出于無償借用的善意。
一套房子,兩種截然相反的敘事,親情在巨額資產面前,驟然變得脆弱不堪。
辦案經過
面對“對方長期居住+持有部分材料+親屬證言”的復雜局面,律師團隊聚焦“借名買房”的核心法律要件,圍繞三大爭議點展開體系化攻防。
爭議一:無書面協議,如何推翻“居住即權利”的認知慣性?
姐姐以“居住二十年+持有部分票據”主張存在借名合意。
●拆解“持有材料”的合理性:律師指出,親屬間基于信任與便利保管材料屬常態,妹妹始終持有不動產權證書、拆遷協議等核心權屬文件,才是產權歸屬的關鍵。
●澄清“長期居住”的法律意義:強調親屬間無償借住符合常情常理,不能因居住事實直接推定存在借名買房的合意。
爭議二:對方主張“父親出資”,如何擊潰關鍵資金證據?
姐姐聲稱購房款來源于其與父親,并申請父親出庭作證。
●揭露資金證據鏈斷裂:律師指出,對方提供的銀行流水僅能證明取現行為,無法與購房款支付形成邏輯關聯。
●瓦解親屬證言可信度:父親作為利害關系人,其證言在付款金額、方式等關鍵事實上表述模糊,證明力薄弱。
●夯實我方出資事實:提交證據證明購房款系從妹妹拆遷款中直接抵扣,從根本上否定對方出資主張。
爭議三:如何解釋“違約金轉賬”這一邊緣情節?
姐姐稱曾收到妹妹轉來的一半違約金,以此佐證自身“權利人”身份。
●弱化關聯性:律師指出該筆轉賬金額小、無備注,在親屬間可能基于多種原因發生,與房屋權屬無關。
●回歸爭議核心:引導法庭聚焦于借名買房是否具備明確合意與清晰出資兩大要件,避免被次要情節干擾判斷。
案件結果
經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均采納我方觀點,判決:
1.駁回姐姐的全部訴訟請求,認定借名買房關系不成立;
2.案件受理費由姐姐承擔,妹妹的房屋所有權獲得法律確認。
家理律說
本案的勝利,是家理律師以法律要件思維破解事實迷霧的典型實踐。面對看似對己方不利的長期居住事實,團隊沒有陷入情感與表象的爭論,而是迅速將案件錨定至法律層面進行解構:
在“合意”層面,用權屬證書的核心證明力與親情常理,抵御了從“居住事實”到“借名合意”的推定;
在“出資”層面,用客觀的拆遷抵扣憑證,徹底擊穿了對方模糊的現金出資主張。
這清晰表明:在復雜的家事財產糾紛中,堅守法律關系的構成要件,并運用證據對其進行嚴謹的填充或反駁,是守護法律確定性與產權穩定性的最可靠路徑。
案外說法
本案猶如一面棱鏡,折射出中國式親情在面對重大財產利益時特有的信任模式與潛在風險。它觸及一個普遍的社會隱痛:當親人間基于深厚信任而省略“字據”與“規則”,這份美德在時過境遷后,是否會因記憶偏差或利益誘惑而變成傷己的利刃?
判決結果劃定了法律的紅線:物權歸屬遵循的是登記公示與法定證據,而非長期占有的事實或單方面的內心確信。它警示我們,最深厚的親情也需為最重大的財產安排保留一份“文明的證據”。
一份清晰的協議、幾筆有跡可循的轉賬,并非信任的雜質,而是對這份親情長久維系的理性護航。此案的意義,不僅在于確認了一套房屋的權屬,更在于喚醒一種認知:在法治社會,用規則守護親情,遠比用親情挑戰規則更為可靠與持久。
相關律師
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霍海燕
執業證號:1110120201116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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