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大理州市場監管局聯合州檢驗檢測院在大理州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周的旅游市場計量器具節前檢查,同步推進大理市范圍內集貿市場強檢計量器具免費檢定,為春節期間市場平穩有序保駕護航。
![]()
本次節前檢查聚焦旅游市場與民生計量兩大核心領域,執法與檢定人員協同發力,深入大理市旅游景區及周邊金銀制品店、商場超市、加油站、集貿市場、藥材市場、流動攤販以及醫療衛生、安全防護等重點場所,對在用計量器具開展全面檢查。
結合旅游市場節前監管要求,同步開展市場經營行為規范檢查,強化經營戶誠信計量意識,引導依法合規經營。檢查中,重點檢定集貿市場在用電子計價秤、電子臺秤等貿易結算類強檢計量器具,嚴格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對器具示值誤差等關鍵指標逐一檢定,合格器具現場粘貼檢定標識,不合格器具責令立即停用整改,從源頭杜絕“缺斤短兩”等計量作弊行為。
![]()
專項行動實現旅游、民生領域計量監管與檢定服務雙覆蓋,累計完成金、銀制品店電子天平檢定201臺,電子計價秤、電子臺秤檢定3574臺,查獲“鬼稱”11臺,切實保障群眾“菜籃子”“米袋子”分量足、旅游消費放心購,為全州消費環境筑牢堅實計量保障,讓廣大市民和游客度過一個舒心、放心的春節。
來源:大理檢驗檢測
編輯:陳琳玲
值周:胡亞玲 張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水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復查,發現其繼續違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絕、阻撓復查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按日連續處罰。
第九十六條因水污染受到損害的當事人,有權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損害的,排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水污染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水污染損害是由受害人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減輕排污方的賠償責任。
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
造成漁業污染事故或者漁業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漁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機構進行處罰。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