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國出口495萬架無人機,比去年多了122萬架,同比增長32.9%;出口金額223億元,比去年多了69億元,同比增長45.0%;平均出口單價4511元/架。量值兩項出口指標皆表現良好。
2025年,我國主要向如下國家/地區出口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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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無人機出口目的國/地區排名圖TOP30+2
第1名:德國
出口數量60.62萬架,出口金額20.46億元,金額占比9.17%,出口單價3375元/架。
對比2024年,出口數量27.47萬架,出口金額9.42億元,金額占比6.12%,出口單價3429元/架。
第2名:荷蘭
出口數量41.31萬架,出口金額16.28億元,金額占比7.29%,出口單價3940元/架。
對比2024年,出口39.71萬架,出口金額16.57億元,金額占比10.76%,出口單價4172元/架。
第3名:美國
出口數量71.72萬架,出口金額16.15億元,金額占比7.24%,出口單價2252元/架。
對比2024年,出口63.22萬架,出口金額13.74億元,金額占比8.93%,出口單價2173元/架。
第4名:澳大利亞
出口數量18.84萬架,出口金額9.13億元,金額占比4.09%,出口單價4848元/架。
對比2024年,出口19.25萬架,出口金額7.62億元,金額占比4.95%,出口單價3958元/架。
第5名是英國
出口數量21.85萬架,出口金額8.63億元,金額占比3.87%,出口單價3948元/架。
對比2024年,出口22.7萬架,出口金額7.71億元,金額占比5.01%,出口單價3397元/架。
第6-10名依次是阿聯酋(11.57萬架/8.4億元)、加拿大(20.6萬架/7.51億元)、尼日利亞(3.75萬架/7.02億元)、韓國(12.48萬架/6.92億元)、日本(15.64萬架/6.414億元)。
值得一說的是香港。
2025年我國大陸向香港出口無人機54.07萬架,出口金額30.05億元,金額占比13.46%,出口單價5558元/架。
對比2024年,出口17.13萬架,出口金額5.93億元,金額占比3.85%,出口單價3461元/架。
以上TOP10+1名單,我國出口無人機332.5萬架,數量占比67.2%;出口金額137億元,金額占比61.4%;平均出口單價4120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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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無人機出口目的國/地區排名表TOP30+2
關于網友關注的俄烏雙方,2024年我國官方沒有對烏克蘭出口無人機的數據,對俄羅斯出口無人機489架,出口金額344.26萬元。
從以上我國無人機出口情況可以分析得出幾個特征:
一是無人機出口整體量價齊升,增長質量不斷提高。2025年無人機出口在數量(同比增長32.9%)和金額(同比增長45.0%)上均實現強勁增長,平均單價從4134元提升至4511元,表明產品整體附加值在提升。
二是市場格局出現變動,集中度與重心轉移。傳統主力市場地位發生變化,德國在2025年取代荷蘭和美國,成為出口金額第一的市場,且其進口數量翻倍。同時,前十大主要市場的出口金額集中度從57.3%提升至61.4%,說明頭部市場的重要性上升。荷蘭作為2024年的金額冠軍,在2025年權重縮水,尼日利亞、韓國、日本新晉金額前十,成為重要增長點,內部排名已重新洗牌。
三是香港角色轉變,成為關鍵樞紐。我國大陸對香港的出口出現結構性躍升,出口量增長2倍多,金額增長4倍多,出口金額占比從2024年的3.85% 升至2025年的13.46% ,躍居單一市場首位。同時,出口單價高5558元/架遠高于整體平均水平,表明香港轉變為面向全球的高價值產品集散、轉口或貿易結算的關鍵樞紐。
四是無人機產品價值分化,高端化滲透不均。不同市場的進口單價揭示了產品結構差異,向澳大利亞、阿聯酋、香港等地出口的無人機單價顯著上漲,顯示高價值產品在這些市場獲得成功。美國市場呈現“量大價低”的特點,美國在2025年依然是出口數量最大的單一市場(71.72萬架),但其金額占比持續下降,顯示其市場準入政策抑制了高端產品進入,當前貿易仍以消費級等中低端產品為主。
根據我國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31號),對特定航空發動機、特定零部件、特定無線電通信設備、民用反無人機系統實施管制措施。該管制措施已于2024年9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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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無人機出口管制物項及關鍵技術表
從上表可以看到,我國對高性能、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無人機及核心部件實施重點管控,而用于航拍、農業等普通場景的消費級無人機,只要不涉及清單所列參數且最終用途明確為民事,通常不受影響。
我國頒布對無人機的管制措施后,美國頗為不滿,聲稱:
“中方對無人機關鍵零部件的管制措施已經對美國和歐洲企業產生了影響,中方不應該限制無人機關鍵零部件的出口。”
而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
美國商務部(BIS)于2025年7月啟動針對進口無人機及其零部件的232調查,同年9月表示出臺相關規定,全面限制甚至禁止進口中國制造的無人機,并將該提案提交白宮審查。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于2025年12月宣布將所有外國制造的無人機及其關鍵組件列入“受限清單”,除美國國防部或國土安全部做出特別認定外,FCC將停止為上述受限設備發放新的設備授權。此舉意味著FCC對于非美國產的無人機及其核心組件設置了全面的市場準入限制。
然而:
2026年1月7日,美國國防部就不構成相關風險的特定無人機和關鍵組件發布新的認定,將兩類特定無人機及其關鍵組件從“受限清單”中剔除,也就是列入“藍色無人機清單”和滿足“購買美國貨”標準,在2027年1月前實施豁免。
與此同時,美國商務部 (BIS)撤回2025年9月提出的、擬全面限制進口中國無人機的規則提案,與FCC的強硬不同,美國商務部的政策出現了回擺,被認為是出于對美國國內產業依賴現實和用戶強烈反對的妥協。但撤回不意味著放松,美國商務部原有對部分中國企業的“實體清單”等措施依然有效。
美國從2017年起,多次以“數據安全隱患”為由,將我國無人機廠商列入“實體清單”。
但即便如此,我國無人機在美國市場依然“暢銷”,在美國的消費級和商用無人機市場占有率保持在70%-90%,廣泛應用在治安管理、消防、農業生產和應急救援等領域,美方本土品牌的核心電子元器件、電機、電池等關鍵組件也高度依賴中國供應鏈。
目前,無人機已經成為我國一項重要的外貿出口單品。按既有增長率,再過兩三年,我國無人機出口將破千萬架,達到500億級出口規模,到2030年前后成長為千億級出口創匯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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