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北海潿洲島海域一頭布氏鯨被漁船撞傷,引發關注。2月11日,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本事件中船主仍需承擔航行安全、避讓保護動物的法定義務,駕駛盲區與發現過晚可作為過失程度的考量因素,無法構成完全免責的依據。最終船主需承擔的具體責任,將由執法部門依照法定程序調查后依法裁量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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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鯨被漁船撞擊。
南都此前報道,2月10日,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通報,2月7日,一漁船船主行駛至距離岸邊約1海里處,與一頭布氏鯨發生碰撞。船主出海前已向相關管理部門履行報備手續,“我們將對此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事船主進行處理。”
據通報,受傷布氏鯨編號為WZ-056號,其背部偏右側有一道白色傷痕,長約50-60cm。專家表示,這種傷情一般不會對布氏鯨造成重大傷害。根據近兩天觀測,該頭布氏鯨仍在潿洲島海域正常活動。
2月11日,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南都記者,布氏鯨屬于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結合本案事實與相關法律規定,涉事船主可能需承擔行政、民事、刑事三類法律責任。
行政層面,若船主未履行瞭望、避讓、降速等義務,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漁業管理及航行安全相關規定,將面臨罰款、暫扣或吊銷船舶證書、暫停捕撈許可等處罰;民事層面,船主因過失造成保護動物受傷,侵害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需承擔生態損害賠償以及鯨魚監測、救治等相關費用;刑事層面,若鯨魚后續傷情惡化或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則存在被追責的可能。
趙良善表示,本事件中船主雖已履行出海報備手續,但仍需承擔航行安全、避讓保護動物的法定義務,駕駛盲區與發現過晚可作為過失程度的考量因素,無法構成完全免責的依據。最終船主需承擔的具體責任,將由執法部門結合其是否遵守護鯨相關規則、瞭望義務履行情況、傷害后果及主觀過錯程度等事實,依照法定程序調查后依法裁量認定。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李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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